4年開發無進度 福海二期 示範風場淪「不應開發」

2018-01-04 14:45

https://e-info.org.tw/node/209322

4年開發無進度 福海二期 示範風場淪「不應開發」

 

建立於 2018/01/03
 
本報2018年1月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福海彰化離岸風電計畫,今天(1月3日)在環評小組會議中,遭建議「不應開發」。

此案在2017年7月遭專案小組建議進二階環評,但9月在環評大會的審查中,因為業者提出退縮方案,而得到退回小組審查的決議;在今天則是進入進行第3次環評小組審查,再遭建議「不應開發」。

「從示範變成要督促」、「根本不孕」。小組委員質疑,雖然福海計畫原本是第一期示範風場,但第一期2支風機遲遲未開發設置,已失去示範意義;如今面對漁民激烈反對、恐衝擊白海豚、鳥類等生態,其離岸過近、電纜沒有共同上岸等狀況,與其他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的環境控管也相抵觸。

福海

 

福海提出退縮方案,環評小組仍做成「不應開發」的建議。取自簡報資料。

 

此案位在彰化芳苑鄉外海9公里,由於屬於第一階段示範風場,並不如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有電纜共同上岸、遵行先航道外再航道內的原則。因此在去年7月時,因為位在航道內側、距離白海豚棲地僅1.8公里、風場水深17至45公尺,也接近白海豚主要活動區的15公尺深;又鄰近漢寶濕地重要野鳥棲地等原因,遭小組建議進入二階環評。

9月大會時,福海主動提出風場範圍往外移、退縮,並特別進行夜間鳥類遷徙、地震土壤液化潛勢的調查等而翻案重回小組,但今第3次初審,雖然福海提出東側退縮至30公尺水深線外、距白海豚棲地2.9公里,風機數量也從最多28座下修為最多15座等,卻遭小組建議「不應開發」,不過業者也還有機會在大會再一次力爭,或是向環保署申覆提出疑義。

小組認為,此案第一期風機遲未開發,與鄰近漁民溝通狀況不佳;開發規模不如第二階段潛力場址,且風機設置在風場邊界,恐怕到處與其他鄰近風場相抵觸,並質疑若是要在下修、退縮,恐怕也無法達到示範風場的100MW以上的規定。因此認定此案不應開發。

不過業者得知結論後,認為即便將近岸第一排的3支拿掉,最多12支風機還是可以超過100MW。

回顧福海案第一期在2013年環評,也是面臨選址爭議而不斷退縮,最後以只剩2支風機的狀況通過環評。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當時的過關,是「先做兩支看看再說」的態度下通過。如今第一期的2支遲未開發,期程上又快被第二期的潛力場址業者趕上,施月英相當憂心,福海位在航道內,距離白海豚棲地仍是太近,且很可能將南北族群切割,恐怕造成白海豚加速滅絕,至少應比照國光石化開發案,進行專家會議審查。

不但環團擔憂對環境的衝擊,當地彰化區漁會也強調他們跟業者並沒有達成共識,而且彰化風機已經設置太多,這裡已經是最後小小的一塊。關於這點,環委鄭明修也說「我看不到彰化漁民的未來」,擔憂若整個外海都是風機,漁民出海不是風場就是航道,實在無法生存,而他更認為,給漁民補償金真的不是永久可行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