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公頃國有良田,釋出給光電開發,芳苑鄉民強烈抗議:政府為綠能毀滅農村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209676/
台灣政府為推動綠能轉型,釋出大量國有地供光電開發,包括鹽田、台糖造林地以及原本租用給農漁民種植、養殖的土地。彰化芳苑約 1100 公頃國有農地集中在草湖地區,其中新生、建平、文津、草湖及崙腳村的 600 公頃國有地被五家能源業者「瓜分」,引發芳苑鄉民強烈抗議,認為是毀農滅村之舉。(閱讀「芳苑農地悲歌」,點選這裡)
今(7)日芳苑鄉近 700 位居民齊聚草湖福安宮,抗議國家發展綠能、卻犧牲芳苑鄉。鄉長林保玲激動表示,如果鄉民放棄農地、讓光電業者承租,「我們要怎麼跟祖先交待?」
國產署彰化辦事處主任張能軒表示,為了配合國家綠能開發,只要光電業者向國產署申請,並經過經濟部能源署許可,國產署就會提供業者開發意向書,不過業者需先徵得原有的承租農民拋棄承租權後,才可以正式簽訂契約,開發光電。
芳苑鄉長:國產署讓光電業者毀鄉滅村
700 名芳苑居民頂著烈日來到草湖宮,大家面色都很凝重。在「打死不退、拒絕光電、守護家園」的口號聲中,林保玲發言指出,「 60 甲相當於天邊到海角、600 甲要坐飛機才能到」,國產署竟然打算釋出如此大面積的農地,即便是「配合政策」,也是「喪盡天良」。她提醒鄉親,與 600 公頃黑壓壓的光電板為鄰,誰有辦法居住?誰還能種田?
「為什麼國家缺電,一直要芳苑鄉犧牲?」林保玲表示,芳苑鄉光是沿海地區,目前已經插滿離岸風電、陸上風機,還有漁電共生佔用的魚塭,當地農田長年生產優質農產品,是居民生存之所依。(閱讀「全台最慘風電苦主─芳苑鄉」點選這裡)
但國產署卻釋出 600 公頃國有地的開發意向書,等於讓光電業者取得侵擾良田的入場券,「這不是要毀鄉滅村?」目前芳苑居民全體透過芳苑鄉民代表會決議,「芳苑農地與潮間帶不再接受設置光電」。
鄉長:國產署釋出農田承租戶資料,供業者「問候」居民
林保玲直言,若農地改建設光電,不僅直接壓縮耕地面積與農民生計,也可能消弭農地涵養地下水、穩定微氣候的功能,讓鄰近農地、禽畜舍、附近五個村里都要面臨更極端的天氣,不利繼續耕作與居住。
她並痛指國產署釋出農田承租戶資料給光電業者,結果業者頻繁用電話、登門「問候」居民,企圖讓他們放棄承租權。有年邁農民向她流淚訴苦,「真的是很可惡,欺負人到極點!」
政府為了綠能發展大旗,不斷犧牲芳苑鄉生計與生活,林保玲強調,不論國產署撤銷開發意向書與否、光電業者如何威脅利誘,芳苑居民都不會同意農地種電。如果居民訴求仍被漠視,將會集結到國產署、經濟部等拜會、抗議。她氣憤之餘,也希望外界明白,「若非無路可走,我們何苦如此強硬?」
國產署土地,歷史上本為農民辛苦開自行墾地
鄉長林保玲指出,早在日據時代,芳苑鄉民就開始辛勤開墾,透過耕耘改良土壤,生產糧食並養家活口,雖然沒有土地所有權,卻始終是土地照顧者與生產者。
國民政府來台後,將所有未登記土地收歸國有,雖然農民可以繼續耕種,卻必須繳交租金給政府。如今政府想要開發綠能,就從這些農地下手,枉顧過去的歷史,她認為「不只不該租給光電業者,根本就應該把農田還給農民」。
農會總幹事:光電對農村百害而無一利
芳苑鄉農會總幹事謝介民指出,位於芳苑的國有地是種得出山藥、胡蘿蔔、花椰菜、蘆筍等多種作物的良田,都是早期芳苑居民跟國產署承租土地後,歷代苦心經營的成果,不僅養活許多居民,也吸引青農返鄉承接農業,「甚至有家族四代都以農為生」。許多農民聽聞農地被國產署授權開發光電,都難以接受。
「我真的反對農地開發光電」,謝介民指出,目前釋出開發意向書的農地多達 600 公頃,若都舖上光電板,受衝擊農民將超過數千位,其中不乏畢生務農的居民,沒有農地可耕,生計恐有嚴重危機。
他還擔憂光電若入侵農地,填土、墊高地基等工程與光電板會改變芳苑微氣候與環境,鄰近農地更易受淹水、旱害等天災之苦,不利維持農耕,更多農地因此被迫釋出,繼續被光電蠶食。
認為光電對芳苑農業行為、農村生活「百害而無一利」,謝介民強調,若國產署不願撤回開發意向書、光電業者不願停止開發計畫,農民也會一起動員抗議,為自己的農業生計與地方未來發展持續發聲。
芳苑農地是父執輩辛苦開墾,種電「要怎麼跟祖先交待?」
甫退休的王功國小前校長謝格倫指出,芳苑風頭水尾,父執輩辛苦經營農業、一寸寸改良土地,種植出豐美的農作物,也養大像他這樣的芳苑子弟。如今有機械的協助,農業也受到重視,眼見就要出頭天時,政府卻打算將光電板舖滿農地,他大聲質問:電是農作物嗎?電能讓土地變好嗎?
林保玲補充,種電必須先舖上水泥,此舉將嚴重破壞土質──那是父執輩辛苦改良的成果;若再有像凱米颱風帶來的驚人雨量時,「水泥地會吸收大水嗎?」屆時積水會流入家園,造成災難。她激動表示,祖先忌日或是過年過節,「阿公、阿爸回來看到農地不見了,我們要怎麼交待?」
彰化環盟:「彰化不缺綠電了!」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青蔥、紅蘿蔔、山藥等作物在國有農田上欣欣向榮,並穩定支撐芳苑居民生活。現在有五家能源公司向國產署申請開發意向書,總面積多達 600 公頃,許多居民擔憂光電取代農地將造成當地農業產銷鏈崩毀,上千位的農民生計恐面臨危機。
相較於農田滋養許多居民,施月英指出,光電產業不但只能提供少量工作機會、還會擾動鄰近環境的溫濕度、微氣候、地下水含量等,鄰近的農田與農村天氣變化將更劇烈、用水更缺乏、抗災韌性更低,而被迫離開。她擔憂 600 公頃僅是第一槍,若真的建設光電,將有更多國有農田蓋上光電板。
「彰化不缺綠電了!」施月英強調,彰化沿海已插滿風機、也有許多魚塭變成漁電共生案場,綠能開發相當飽和。芳苑居民覺得犧牲農地、增加綠能,只是挪給其它縣市、企業使用,難以接受又有光電進駐。因此芳苑居民一致反對光電在農田開發,要求國產署撤除開發意向書、業者離開芳苑,讓農民與居民安穩在家鄉生活。
國產署:配合綠能開發目標,無法撤回意向書
對於芳苑居民的不理解,國產署彰化辦事處主任張能軒雖表示,芳苑居民若已承租國有地務農,國產署會協助他們繼續承租,但「為了配合國家綠能開發」,只要光電業者向國產署申請,並經過經濟部能源署許可,國產署就會提供業者開發意向書,等於同意光電業者於該國有地建設光電。
不過業者需先徵得原有的承租農民拋棄承租權後,才可以正式簽訂契約,開發光電。
國產署能否如居民的請求、撤回開發意向書?張能軒回應,依照法規,能源署許可後,國產署就得提供開發意向書給光電業者,「國產署不可能撤回」。他並重申,只要原有承租戶不同意,光電業者就無法進入國有地。換言之,國產署不願對芳苑居民訴求做出任何改變。
國產署:未辦理承租手續農民盡快登記
至於居民抗議國產署釋出承租戶個資,讓光電業者可以「拜訪」,壓迫居民,張能軒坦言,若開發意向書於去年核發,國產署會提供承租戶資料,「方便他們開說明會時聯繫」。但今年修改核發相關細則,明訂光電業者若詢問承租戶個資,國產署須先經承租戶同意,若承租戶未同意或未回應,就不得洩漏給業者。
張能軒也呼籲,長期使用國有土地、但未辦理承租手續的農民應該儘快前往國產署登記,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面對芳苑鄉民高聲量的抗議,張能軒顯得相當無奈,只一再表示「配合政策」、「農民可以拒絕」。不過國有地種電影響的是全芳苑的居民,如何回應鄉民的聲音,張能軒沒有回答。
廠商:只要農民繼續租地,就不會勉強開發
開發廠商鑫暘能源及立泰能源資深專案經理 Jack 黃指出,原本預計 8 月 10 日辦理說明會,就是要讓村民得知,此事還有轉寰餘地,在現有承租戶有優先續約權的前提下,「只要承租農民不願意放棄租用權,我們沒辦法勉強任何人」。
黃經理提到,鑫暘能源當然擔心以農維生的農民生計出問題,所以願意提供一公頃 250 萬元的賠償金。他也表示,許多農民雖然租用農地,卻因為年老力衰、沒有耕種之實,因此願意出讓承租權,甚至有非國產署的私有土地農民也來要求出租土地。根據他們全面的調查,僅有 17% 的農民反對出讓,同意的人數超過一半,其餘的農民則未表態。
除了有賠償金的利多,黃經理也指出,農地需先變更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才能興建光電板,就他的理解,許多改成「特目」的先例,週邊土地都漲了三成,對地方發展有正面效應。
他也表示,芳苑多是地層下陷農地,也是地下水管制區,正好可以透過興建光電時重新規劃滯洪池、水利設施等,「讓土地休養生息、地層不再下陷,不然未來的子孫該怎麼辦?」
能源公司:出面反對者非承租戶
雖然知道今日有抗議活動,但能源公司並未派人出席,黃經理表示,如果抗議的居民都是受到影響的承租農戶,「那我們就不要開發了」。不過出面反對的人都不是承租戶,「我就不知道他們的意圖是什麼了?」
林保玲提醒,所謂一公頃 250 萬元的賠償金,放棄租用時只能領 75 萬元,使用權變更後才能再領 75 萬元,尾款得等到業者施工才能領取,已經是三、四年後的事。她曾經詢問國產署,如果業者不支付尾款,政府會協助追討嗎?「國產署說他們不保證,要鄉親們自己考慮清楚。」她直言根本是欺騙鄉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