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8「彰化縣花壇鄉鴻大產業園區開發申請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第2次審查會 發言書面意見

2024-11-08 12:21

20241108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 施月英

一、       檢附簡報檔。

二、       檢舉本案位於山坡地保安林未經核准即整地,已經違法相關法令,請環保局及相關單位立即查處。。

三、       彰化不缺工業用地,同時鄰近此地的惠來產業園區,去年才通過環評,除此之外彰化的彰濱工業區(伸港線西鹿港)、二林中科園區、鹿港打鐵厝產業園區、工業區(全興、芳苑)、丁建工業地(花壇、彰化市、伸港、鹿港、和美、北斗、埤頭、田尾、溪州、埔心、大村)等工業用地,還有彰化縣政府針對彰化產業群聚特性要開發水五金產業園區,這些加總起來超過兩千公頃以上工業用地,不該再增加工業地開發,破壞山坡地保育區的山林水土。

四、       彰化不缺工業地,工業地大量閒置:二林中科園區(98年環評通過: 635公頃,為本計畫預計引進的精密機械業及低汙染產業,目前超過四百公頃土地未出租。打鐵厝產業園區(110年通過環評) : 9.99公頃,引進產業類似。惠來產業園區(112年通過環評): 29.3公頃,鄰近車程約3分鐘內,引進產業類似。

五、       引進各種產業,彰化新設的工業區到處都有,且產業景氣很差,開發勢必造成大量閒置!!本案開發工業區,儼然只是炒地皮!!

六、       查本案引進產業名單中,有一半以上是給外縣市的台中使用最多,根本不是為了彰化產業,且這些廠商中,有違法環保法令,偷排放的違規記錄在案,讓人擔憂,這開發案把廢水透過園區澆灌,勢必讓廢水滲到地下水,恐造成這裡居民大多還是使用地下水的健康危害。

七、       本案開發地環境屬於高透水性的礫石砂石層,請問廢水為何不外排,卻要進行園區澆灌?本開發地周邊有多個自來水取水口知道在哪裡嗎?知道地下水流向嗎?能確保不會影響嗎?讓周邊下游居民喝毒水對嗎?。

八、       高透水性地質,周邊又是農園、以及彰化縣為高度使用地下水的縣市(自來水、灌溉水),不宜廢水進行澆灌,更不宜抽取地下水。

九、       本園區都是抽取地下水,地下水是公共財,是未來後代子孫的救命水,工業用水不該與民爭水,而且抽取地下水勢必造成地層下陷。彰化縣境內工業區開發這幾年都沒有抽取地下水的使用的規劃,本案規劃抽取地下水,根本就很不恰當!!

十、       本案總用水量高達376CMD,但是汙水量只有107CMD且汙水處理廠處理量也是如此,真的非常不合理。請問269CMD的流量為何。又總用水量376CMD回收量207CMD,請問這些回收的廢水的流向為何?下雨天這些廢水量流向又是如何?如何確保不是偷排或者強灌地下水層..等等,又廢水回收率非常低勢必造成大量抽用地下水,最後環保成本變成全民負擔很不合理。

十一、本案引進產業,並非無汙染產業。彰化空汙全國最髒,未見空汙有效抵減。本案開發工業區還要砍掉大面積樹林、增加空汙排放,但是對於彰化縣的空汙增量卻沒有任何減量措施。彰化縣空氣品質居全國之冠最糟,肺癌更是全國之冠,彰化人的肺不是空氣清淨機。

十二、空氣汙染增設太陽能板請問對空汙有何改善,空氣品質PM2.5已經長期屬於三級最列等。請問有科學佐證工業區開發空汙排放,只要在屋頂蓋太陽能板就能改善空汙嗎?!

十三、本案位於參山國家公園風景區,開發工業區增加空汙水汙廢棄物等等汙染排放,根本就非常不當!!

十四、請問本案是否設置SRF製造或使用焚化爐?。本案規劃將設置再生能源產業專區。

十五、本案不應該開發如上述理由,本會反對本案開發,請開發單位應優先選用已開發工業地使用!!。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研究員林政翰

1、產業園區開發並不具必要性及合理性,開發單位所引述國土計畫中彰化縣125年的產業用地需求,這數據只是依據民國85年至10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去推估,現況從經濟部台灣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就可查到彰化縣待租售之工業區土地就有225筆,而彰化縣的國土計畫也清楚寫到,都市計畫工業區使用率只達70%,非都市計畫的編定工業區更低,只有56%,事實就是根本沒有那麼多產業用地需求,離此開發案的惠來產業園區已有29公頃,產業內容更是一模一樣,和眾多開發案一樣,此案只是在國土計畫實施前趕快做土地變更來炒地皮,而非真的有急迫的產業用地需求。

2、此開發案鄰近彰化斷層,並且基地部分屬於地質敏感區,容易造成山崩及地層滑動,開發惠破壞林相並影響邊坡穩定度及水土保持,未來若發生地震及極端氣候的強降雨,將會造成嚴重的複合性災害,而這些部分是都開發單位沒有進一步評估的。

3、產業園區廢棄物處理的部分,只是將每日產業園區的廢棄物產生量作分子,彰化縣的總處理量能作分母,評估占比不大就想交差了事,完全沒有全面評估彰化縣甚至是鄰近區域目前真實的總體去化量能,台灣近期之所以發生事業廢棄物去化量能不足,甚至去擠壓到一般廢棄物焚化量能的問題,就是從工業區的開發都沒有確實盤點去化量能這樣不負責任態度開始。

4、產業園區位於里山生態豐富的區塊,然而生態減輕對策只有架設5處棲架及其他非常被動且簡易的措施,缺乏對於灰面鵟鷹及紫斑蝶、石虎等物重的具體保育承諾和積極作為,開發單位對於開發區周圍的生態保護顯然非常敷衍。

5、抽取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還與民爭水,卻不願花錢接管自來水,且本案開發地環境屬於高透水性的礫石砂石層,周遭農作及居民生活都使用地下水,園區的廢水還進行澆灌汙染地下水源,是對於周遭的水資源及居民健康提高風險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