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開戰,漁民環團揭亂象:鯨豚死亡翻倍、漁場大崩壞,四大訴求籲政府勿急就章

2022-08-1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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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開戰,漁民環團揭亂象:鯨豚死亡翻倍、漁場大崩壞,四大訴求籲政府勿急就章

離岸風電開發進入第三階段,但先前所引發的漁業衝突和生態爭議仍在延燒。經濟部能源局將自8月16日起開始接受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申請,意味著台灣沿海將再插上數百支巨大風機。然而,第二階段風場開發案至今仍未有任何一場成功商轉,因政府監管機制不健全所造成的生態與漁民生計問題,也都並未解決。

面對開發商的摩拳擦掌,多個漁民團體、環團今(11)日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提出四大訴求:落實海洋空間規劃、離岸風場設置應由遠至近、修改〈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以及完善離岸風場生態調查指引與環境影響評估審議,強力呼籲政府應立即懸崖勒馬,否則衝突將再度上演。

離岸風電是能源轉型重要政策,但規劃不良致使生態和漁業遭受衝擊(攝影/許震唐)

風電規範與機制不健全,犧牲生態和漁民生計

繼第二階段遴選與競標出十多處潛力風場,共釋出5.5GW容量後,經濟部能源局今(2022)年8月16日起,開始接受第三階段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的申請案。然而前一階段開發,至今仍無任何一個風場完工、商轉,第三階段的開發又來勢洶洶,將以每年釋出3GW的方式,共計再增加9GW離岸風場。

離岸風電廠商已積極展開動作,在西部大肆圈海。經濟部能源局規定,要申請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廠商,必須先取得經濟部場址規劃備查,並且通過環評小組初審會議才有申請資格,目前已知有八間開發商,從新竹到嘉南外海一共16個風場,進入各環評階段。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鍾瀚樞表示,過去兩階段離岸風機開發案在環評規範與監督機制皆未完整建立的情況下,就讓一支支巨大風機聳立在台灣西部沿海的海面上,不僅嚴重威脅生態環境,漁民生計更大受影響。

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直言,自2019年離岸風機開始施工後,自苗栗到彰化,沿海鯨豚擱淺率、死亡率都翻倍成長。在場多位漁民也同聲控訴,他們作為風場開發最直接的利害關係人,每次幾乎都是在最後一刻,才被廠商通知,原來自己作業已久的漁場即將要進行風機工程施作。

膚色區域為即將申請開發的第三階段離岸風電風場(圖片提供/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

開發前應充分和漁民溝通,勿以漁民生計換綠能

「我們家門口預計要插80支風機,他們插的地方就是漁民最好的漁場」,漁撈作業在第二階段開發即大受影響的雲林縣養蚵協會主委林全發直言,漁民是整個開發案最直接相關的一群人,但都是最後才被通知,而且廠商每次施工、打樁都沒有先講,「我們漁民真的非常悲哀」。

「風機插上之後,漁民就像被判死刑一樣,永遠無法作業」,桃園市永安漁港討海人協會理事長楊門圈無奈地表示,海是大家的,漁民也沒有要反對風電開發,只是希望風機的間隔要足夠寬,不要影響漁船航行與作業安全。但是漁民連上述最基本的安全與生存權的保障,在前兩階段的開發過程中就已不被重視,面對施工戒護船的驅趕,幾乎只能忍氣吞聲。

雲林縣沿近海漁場遭風電插旗,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表示,時間已經證明,當初擔憂與抗爭的問題都是真的,當大型工程船在海中進行整地,漁民便遇到過去未曾發生過的現象,網子拉上來之後,多了很多木頭、土塊跟死魚,而且打樁當天的漁獲量也逼近於零,魚群出沒的時間都和漁民長年積累的經驗不同,證實了施工一定會對漁場作業環境造成影響。

面對政府政策強力推動風電,林全發無奈地表示,「環評首先要做好,要讓基層漁民知道明瞭開發內容,政府不要繞了一大圈,最後才回來跟漁民協調」。

雲林縣養蚵協會主委林全發痛批,每次風電開發案,基層漁民都是最後知道,但這些風機都是插在他們的優良漁場中央(攝影/馬振瀚)

海域環境調查缺乏明確標準,輕忽海洋空間規劃

離岸風電開發已來到第三階段,各家廠商也投入大量資源及預算進行海域環境調查。不過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指出,各家調查項目、方法都不同,不僅調查結果無法整合,環評審查標準也未統一,漁民等利害關係人更看不到詳細資料。

郭佳雯強調,政府應儘速落實《海洋基本法》要求制定海洋空間規劃的相關子法,避免海洋空間因多重使用需求,造成競合與衝突的發生,尤其當前海域逐漸淪為開發能源單一用途。

她也進一步表示,環保署應該要負起責任,提出強而有力的〈離岸風電生態調查方法指引〉,對廠商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監管,要求業者提出對生態與漁業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評估與具體的共存方案,不該做出疑似替廠商護航的行為,也不該自滿於這些不具代表性也無法受大眾檢視的檢測報告。

多個漁民團體與環團北上行政院抗議開發在即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場址申請(攝影/馬振瀚)

政府若不作出調整,漁民將展開更激烈抗爭

鍾瀚樞強調,政府應儘速修改〈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先建立離岸風場開發業者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指引,並暫緩已經通過審查的浮動式風場開發案,且現有單一風場風機設置數量與規模也該設置上限,風機基樁間距應大於1,000公尺。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也強調,在2016年離岸風電政策環評審查結論中明確指出,彰化海域開發要先遠後近,近岸海域不應再新設風場,應將風場設置在12海哩外的專屬經濟海域。

立法委員邱顯智表示,現在的情況是,政府大力推動離岸風機,但缺乏公開透明的民眾參與制度,台灣沿海漁村在此發展過程中,往往都是被犧牲的區域,然而問題不該留給漁村,電力卻由都市享受,這個相對剝奪感是不公正的,也是不公正的轉型。

李平順則強調,「過去的爭議第一次他們可以說他們不知道,不小心忽略了,但是第二次、第三次還是一樣,那就代表他們是故意的」,面對行政院前數十位戒護警力,他堅定地說,如果政府還是不為所動,「我們會展開更激烈的抗爭,也一定會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