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稿 不要跟農地說再見! 工輔法暫緩審查、撤回行政院 ! 違章工廠環境風險及土地治理座談會
聯合聲明稿
不要跟農地說再見!
工輔法暫緩審查、撤回行政院 !
違章工廠環境風險及土地治理座談會
本週是立法院臨時會協商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的最後關鍵時刻!為什麼違章工廠至今仍持續留在農地上、而且數量還不斷攀升?輔導成效不彰的經濟部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就地合法。 23日,民間團體舉辦「違章工廠環境風險及土地治理座談會」,邀請國內各界學者專家,針對「農地違章工廠取締實務」、「違章工廠的環境風險」、「違章工廠的土地治理」、「違章工廠如何解?」方面,來跟大家分享說明台灣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很多與會者對此次《工輔法》修法感到非常失望,主辦單位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林三加董事長於開頭致詞時,也直說這次修法過程可以看出主導修法的經濟部對於污染是完全無感的。
1960年代,台灣經濟開始起飛,政府喊出「以農業培養工業」、「客廳即工廠」等口號,在城市、鄉村甚至農地上都有小型工廠的存在。一直到今天,每年以新增五、六千家的速度在農地上長出來,完全是失控狀態。經濟部統計全台違章工廠有三萬八千家;農委會的資料有十三萬多處;民間團體根據稅籍資料估計有十三萬多家,而全台灣合法的工廠也才八、九萬家,這說明了台灣的產業模式是多麼扭曲不正常,簡直是違法經濟的天堂。
過去因為缺乏土地使用管制,導致農地工廠的出現。農地工廠不分朝野,均視為台灣的重要經濟命脈。而99年國民黨執政時期修改《工輔法》引進「臨時工廠登記」制度,為嘗試緩和拆除農地工廠的經濟衝擊,但,長遠來看,《工輔法》仍應透過輔導產業轉型、遷廠及逐步集中管理,在輔導期間內,使工廠逐漸離開農地,降低農業環境威脅。但從99年修法至今,已有7千多家「臨時登記工廠」卻僅有10家輔導合法,30餘家辦理遷廠,輔導成效不彰。
工廠省錢偷排廢水 整治責任全民承擔
環保署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隊長許正雄表示,全台農地約80萬公頃,污染潛勢比較嚴重的農地約2萬公頃,環保署已調查約1.6萬公頃,有近1,000公頃因電鑄廠受污染。農地違章工廠最嚴重的彰化縣,就佔了600公頃,其中275公頃完成整治、325公頃公告為控制場址,電鍍、皮革、五金鑄造等重金屬產業特別多,有的是晚上會偷排廢水、有的是用灌排的方式排出,彰化烏溪水下游有28公頃多的田是被污染的。以前以為工廠的污水以為流出去到海裡面就算了,但不是,白天的水會被漲潮的水往上推,所以會往上污染,工廠趁抓不到的漏洞偷排。污水流到海裡去以後,會影響沿海養殖漁業,彰化大部分違章工廠都在北彰化,有一半是污染控制場址,另一半能種田,這一半的農民知道灌溉水被污染,所以抽地下水,更造成惡性循環。許隊長也以環保署的立場,指出高污染的產業必須要離開農地。
許隊長說明即便是經過許可的廠商,也會排放污染,廢污水處理需要成本,一噸要一萬六起跳,很多業者都不做任何處理,就直接放水流,超標的幾百倍,令人痛心。以下分享兩個案例,一是許可排放,二是申請全回收通過,都被抓出重大的違規事件。在東西二圳發現監控數值都很高,工廠排出藍、黃色廢水,含有氰化物、總鉻、六價鉻(第二類毒性物質)、銅、鎳等超標致癌物,下游連福壽螺都看不到,算出來的罰鍰7百多萬,廢水應操作而未操作的錢(不法利得)兩百多萬,但納稅人得支付整治污染農地一億兩千多萬,遠大於罰鍰。
工廠合法進入工業區 生意變更好
許隊長認為要改變過去認為「環保會賠錢」的刻板印象,環保並不是經濟發展的絆腳石。他以彰濱電鍍專區為例,本來電鍍專區沒有什麼廠商進去,但在大執法之後,第一、第二期就迅速爆滿。透過強力執法去規範不法利得、並以行政罰、刑法來處理,讓業者死心、願意進去工業區。有一位當事人的案例,因為污染而被羈押,努力再去彰濱找地搬進去,後來兩年多就回本,現在產品量是以前的三倍,反而生意變更好。
農地違章工廠 污染排不掉、火災更難救
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單信瑜則強調農地工廠對土壤的污染以及違章工廠所帶來的消防風險。農田污染怎麼整治?理論上方式有酸洗、萃取、植生復育等多種,但實際上大家最常用的是排土客土,環工界常笑稱,dilution is solution,就是稀釋、攪一攪就沒事了,但只是很多米種出來仍超標。接著,他細數年來農地違章工廠所發生的大大小小的火災,讓消防人員付出慘重的生命代價。目前的修法版本中,即使將就地輔導的工廠限制為低度污染者,但「就算是低汙染的他不會燒嗎?」農地工廠多為鐵皮屋工廠,沒有防火披覆和防火區劃、危險物缺乏適當存放、根本不遵循建築技術規則,消防人員進去以後出不來,根本奢談救人、甚至可能會殉職犧牲。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鄭少書以自身為消防員經驗為例,指出鐵皮屋工廠的燃燒大部分都高達一千多度,在這樣的險惡環境中,穿著消防衣也僅能在之中撐十秒而已,「不要以為我們可以在火場裡面撐很久」。鄭少書也表示,由於農地工廠並非是建立於工業區而是農地,除了消防車通過巷道以及拉消防水線都是問題,消防滅火的廢水也是一大隱憂,「這些水有很多都是腐蝕性液體,甚至可以把消防隊打火用具的鞋子腐蝕掉」。這些廢水因為無法圍堵回收,到最後只能跑到田裡面,不僅危害消防員的身體安全,更會對農地造成嚴重傷害。
最不會治理違章工廠的經濟部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副教授何彥陞表示,政院版的工輔法許多規定不完全,「我們害怕的不是地方政府的執行不力,而是法律並沒有規定法律效果是什麼。」何彥陞以「特定工廠登記」申請合法工廠登記所需繳交的回饋金為例,法規內並沒有計算方式,使得政府部門在進行回饋金計算的時候,得以用「最低限度的方式」來進行而忽略關於「外部性」的問題。他亦認為,政院版工輔法除了將導致在現有法規下的合法工廠難以競爭而紛紛倒閉;更會讓違章工廠毫無誘因往合法方向努力,反而繼續透過違法方式將成本壓到最低。「立法院代表民意,應該依循民意,追求世代永存以及福祉,懇求立法委員應該做對的事情」。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指出,工廠跑去農地就好比「我知道我在做壞事但我做了」,如果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行為是惡性的,為什麼政府要納稅人的錢輔導你合法?而工輔法現在是從此要讓非法狀態能夠合法存在,這等於傷害了這個國家的法律,空間制度、土地類法律崩盤,架空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和國土計畫。如此一來我們幹嘛守法?
違章工廠是否有解法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認為,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就是不管理也不輔導。照理說,繳交回饋金應該是用來工廠走,但法條卻創造成繳贖罪券——買一張證明。他還提到,另一個關鍵是怎麼處理非屬低污染的認定,會不會造成門戶大開,是一個疑慮。
地球公民研究員吳其融指出,經濟部的核心思維應該是,要用盡一切手段盡量協助廠商符合法規,但現在的經濟部卻是訂出經濟部的法規來超越其他法規。在過去,農地違章工廠在被都市趕出來的過程中,經濟部沒有做任何事,沒有正視像是日本台灣相似的中小企業困境,而是直接讓環境成本外部化。在日本、泰國與印尼,面對這種混合的互斥使用,都積極產出相應可以解決的方案,但我們的經濟部卻完全未作功課,不參考其他國家正在或已經執行的成功案例,逕自提出一個架空其他法規的提案,其他亞洲國家都在努力深入如何解決這些事,只有台灣要獨步亞洲,吳其融表示:「我們不認為這些是各部會的專業與法治阻礙的經濟發展,而是台灣的經濟發展選擇一條違抗各種專業與法治的路。」認為經濟部自己忽視其他科學專業,以「有錢賺就是老大」的思維來思考解決方案。目前違章工廠每年新增六百多公頃的佔用、農地面積不斷流失,正反映經濟部完全失職失能。
在場也有小農發言表示,他自己和其他400多位農友都因為此次修法而感到很難受,明明很好的農業生產環境,現在卻因為農地違章工廠而束手無策。面對現在的修法,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經濟部過去以安置違章工廠為由開設許多產業園區,結果一點成績也沒有,證明經濟完全沒有資格來修法,要求暫緩修法,並認為:「我們已經有國土計畫法,立法意旨就是要追求國家永續發展,我們法律都有了,卻因為工輔法而架空,我覺得現在的程序非常不對,我們還是用經濟掛帥的思維來霸凌農地,經濟部絕對沒有資格再修法,要回到國土計畫來控管」成大都計系教授張學聖也認為現在修法版本缺乏配套,逢甲大學土管系副教授何彥陞更直言:「根本不用修了,直接回歸土地使用管制,回歸現行法就好了」認為既有土地規範還比工廠輔導法修法版本更合理,那又何必再修法。
民間團體共同訴求:
一、行政院及立法院全面重新檢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草案!
二、誠實面對政院版修惡,重新納入「公民訴訟」條款!在行政怠惰或不適任官員刻意包庇時,讓民間得以自救!
三、「特定工廠登記」須明定落日期限。
四、中高污染違章工廠應明定處理年限。
五、 污染業別認定、農地工廠可就地合法業別認定,應分別回歸由環保署、農委會來主責!
聲明團體: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農村陣線、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有田有米、248農學市集、沐香農場、巴布薩生態友善農場、中台灣農用基地、惜根台灣協會、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看守台灣協會、彰化縣海岸保育行動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灣西海岸保育聯盟、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中科污染搜查線、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守護神岡聯盟、桃園在地聯盟、捍衛苗栗青年聯盟、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來去放空咖啡工作室、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臺灣新鄉村協會、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歐巴桑聯盟、來去建國|宜蘭基地、彰化縣保鹿運動協會、旗美社大、台灣永續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南部辦公室、高雄市柴山會、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客社、台灣教師聯盟(50個團體,且陸續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 吳其融 0909-179-416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郭鴻儀 0911-43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