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首度成立「空氣汙染減量推動委員會」,昨天召開第一次會議,環保團體指出,原本期待環保局能針對工業汙染提出有效減量辦法,結果分配最高卻是農業處,且還沒看到自治條例,縣長魏明谷表示,未來有關空汙減量、防治,都會納入委員會來討論。
世界各主要國家都對空氣懸浮微粒的濃度訂有標準,台灣PM2.5年平均濃度標準為35微克/立方公尺,日平均是15微克/立方公尺,彰化無論是年平均或日平均都未符合標準。
昨天會議環保局提案各機關分配空汙減量權責分工,農業處被分配最多,為602.6公噸、建設處46.6公噸、工務處49.3公噸,環保局197.4公噸等。
對於農業處成了減量最大宗,除了宣導禁止露天燃燒稻草、推動休耕種植綠肥等之外;還包括規畫推動柴油車禁止進入農魚貨批發市場等公共場所,關於這點,農民很無言。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似乎沒有觸到重點,環保局提出的辦法中,對工業汙染管制的比例太少,並沒有實質的幫助。
施月英也說,空汙的自治條例還在研擬草案,相較臨近縣市進度落後許多,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首次召開會議,沒辦法逐一討論各個項目,自治條例必須另再召開技術咨詢會議。
魏明谷表示,希望空汙法修正草案能讓各縣市縣府有管轄權,未來也將透過委員會議廣納各方意見,並定期追蹤、列管各機關推動空汙減量的執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