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加嚴是良方嗎?配套及執行面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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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汙法加嚴是良方嗎?配套及執行面是問題
中廣新聞網 (2017-12-07 06:31)
空汙法加嚴是良方嗎?配套及執行面是問題(李明朝製作的新聞專題)
空汙日益嚴重,已經讓民眾忍無可忍,認為環保署等單位防制不力,為此環保署長李應元也提出如果在明年520,沒有完成空汙紅色警戒占日數減量20%,提出辭呈,等於賭上自己的烏紗帽,環保署長李應元說,這些事情不可能一天就改變,設立一個目標,明年520,如果沒有完成降20%,會向院長提出辭呈。
臺灣每年11月到隔年5月,雖然影響我國的境外汙染物主要來自中國大陸,但是國內的固定、移動汙染源,如果沒有削減汙染,空汙還是嚴重,為此,環保署明年4月徵收固定污染源細懸浮微粒(PM2.5)的空污費,環保署空品處處長蔡鴻德表示,工地等都有開徵,固定汙染源也將開徵才合理。
另外,中央也將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出修正草案,未來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並增加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對此,桃園市長鄭文燦支持這項政策。
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未來規畫部分限管的車輛一旦進入維護區,將會開罰,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認為直接從源頭減汙量最實際,中央可以制訂台灣前二十大空汙量大廠,逐年減空汙量,才能對空品有幫助,不然不論設置空品淨化區或者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都不是根本之道,減少空汙有限。
如果中央徵收固定污染源細懸浮微粒(PM2.5)的空污費,台電公司發言人林德福表示會配合政策實施,同時不會轉嫁給台電用戶,電廠空汙設施改善持續進行。
固定污染源細懸浮微粒(PM2.5)的空汙費開徵,有可能會對部分產業增加成本,造成業者將增加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但如果能增加誘因,讓業者願意投注更多的經費,去改善空汙防制設備,這樣子讓業者能減少支付空汙費用,或許才能達到一個源頭減量的方法
另外,空品維護區限制二行程機車及老舊柴油車進入,實際降低污染物的成效有待觀察,但地方單位執法不易,確實會產生困擾,若嚴格執行,造成這些高污染車輛繞行空品區,是否產生更大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而知,必須進一步觀察。
政府近年來大力推動電動車,減少空汙量,電動車輛的增加,相對也造成用電需求增加,為了滿足用電需求,必須增加發電量,所以發電機組增加,雖然符合環保排放標準,但機組增加,還是對空氣品質有所影響,主要是電力需求上升,還會造成碳排放量增加所以政府在推動另一項政策,也要檢討是不是會帶來空氣品質的影響。
中央環保署試圖以加嚴空汙法的方式 ,改善目前台灣空氣品質的現況,立意不錯 ,但是相關配套措施與執行辦法,如倉促執行下是否會流於形式,或許會像勞基法修法一樣造成產業與民眾雙輸的下場,值得中央務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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