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行為是否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需要學有專精的專家替台灣把關。負責把關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環評會」)將於今年8月1日更換委員,第十三屆代表交棒後,第十四屆委員將負責未來兩年內包括風機開發第三期、觀塘工業港三接外推方案以及接下來的四接、五接等重大的開發計畫的審查。
環保署自6月1日至15日公開徵求各方推薦環評委員人選,值此之際,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以下簡稱「蠻野」)針對環評委員的遴選機制提出多項建議,除希望遴選過程及待聘委員的背景能夠公開,同時建議遴選委員的組成應該比照《環評法》的精神,有三分之二為民間代表。其他環團也贊同「蠻野」的意見。律師詹順貴指出,環評制度性的問題應該要解決,台灣才不會一直耗損在開發與環境的拉扯中。
《環評法》看似進步 但遴選機制問題重重
「蠻野」創會理事長文魯彬首先指出,台灣的《環評法》跟其他國家有兩個不同之處,環評委員得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就算是國家再重要的政策,委員如果覺得不應該開發,就可以否決政府的政策,這一點就算是先進國家也不多見。」其次,委員中需有三分之二來自民間,這個比例之高也優於其他國家的規定。
可惜在看似進步的脈絡下,因為環評委員的遴選制度不透明,讓政府有許多上下其手的空間。文魯彬直言:「機制本身有很多問題,很擔心會回到七、八○年代只重開發,沒有把關的情況。」
回顧自己任職的第六屆環評會,文魯彬指出,環運出身的署長張國龍將同具環運背景的詹順貴、李根政、徐光蓉、鄭先祐及他本人延攬為環評委員,這種組合全然迥異於之前工程背景學者居多的環評會,被媒體評論為是民進黨對「昔日社運夥伴」拋出橄欖枝。
因為這些環運人的把關,台鋼、國光石化等高污染開發案在第六屆環評會中受阻。委員們也在「資訊公開」一事上著力甚深,要求環保署將審查案件及會議紀錄等訊息全數公開,方便民眾查詢。
不聽話就換掉 環團提名都是「黑名單」
然而遞給環團的橄欖枝很快就枯萎,除了鄭先祐及詹順貴因為政府對台鋼案採取「以拖待變」、憤而辭職外,其餘有連任資格的委員,包括文魯彬、徐光蓉、李根政等人皆未被留任。第七屆環評委員明顯增加多位環境工程背景的學者,以環運為多數的環評會僅是曇花一現。
同樣的情況又發生在第十二、十三屆。2016年詹順貴任環保署副署長,鄭明修、王价巨、王文誠、李克聰、劉希平等五位委員在中油觀塘案的環評會退席,希望以「未達開會人數門檻」,讓環評會無法做出「通過」的決議。但這些獲得環團好評的委員,除劉希平已連任兩屆,其他人都具有連任資格,但這些「擋路的石頭」全都未被留任。
攤開第十三屆環評委員名單,「蠻野」專員施仲平表示,「光看背景,就知道是環工的佔大多數。」專員李孝濂則補充,環團之間會互相打聽,看彼此推薦了什麼人選給環保署,「我們認為比較理解環境運動脈絡的人,都沒有上。」文魯彬更直指:「我們懷疑,政府公開要我們推薦環評委員,是讓他們知道以後不要找這些人。」也就是說,把環團提名的人列為「黑名單」,文魯彬諷稱「真是高招」。
民間委員不能用代理人 政府成了鐵票部隊
第十四屆環評委員將於今年8月1日上任,環保署正公開接受法人機關、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環保公益團體推薦委員人選。值此之際,「蠻野」點出環評委員遴選機制的多項缺失,希望第十四屆環評委員的遴選不要重蹈覆轍,「讓我們相信委員們不是協助開發單位去破壞環境,會為環境做好把關。」李孝濂強調。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要點》,環評委員共21人,除環保署署長、副署長外,內政部、衛福部、農委會、科技部及國發會代表各1人,其餘14人由環保署署長就具有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中聘兼。
文魯彬指出,官派的環評委員可被代理,但民間委員則不行,以致雖然民間委員總數有14位,卻因為多有其他身份(如教授等),能夠出席、甚至到場進行投票的,常常不及原本的人數設定,這使得政府永遠有7票鐵票,再爭取到4票就是多數,並不合理。
委員的背景應公開 遴選委員會應有三分之二民間代表
「委員固然要涵蓋各專業背景,但更重要的是公開他們的相關資訊。」像是有沒有接政府的研究案或是接廠商的委託案?有沒有參加開發單位的公會?文魯彬認為,「有這些狀況時,要不要迴避,這是可以討論的,但起碼要揭露事實,接受人民的公評。」李孝濂補充道,「環境顧問公司聘任願意顧全環境友善的學者,我們也支持,並不是不能接案,只是一切應該攤在陽光下。」
此外,《要點》還指出,環評委員的遴選委員會由六位機關(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國發會跟農委會)代表、六位專家學者加上環保署副署長13人組成,遴選委員全由環保署長聘兼。要經過這些人點頭,才能當上環評委員,施仲平分析,「這個制度有問題,政府如果有意要操弄,他們的人數已經過半。」文魯彬認為,應該要比照《環評法》的精神,遴選委員也要有三分之二來自民間,「我們不是排斥機關代表,但要符合比例。」
環團:公開過程更能取信大眾 官方名額該讓給民間代表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指出,檢視過去的環評委員背景,社會人文、文化影響的專家都比較少,她希望能夠有均衡的代表,讓環評會達到多元的討論。另外她也強調,第十三屆的委員性別比例太過懸殊,希望這一屆可以有所改善。她並且提到,環評委員雖然是公開徵求,但環保署長或遴選委員會的選擇標準是什麼?從來都不清楚。「如果能公開整個過程,當然更能取信於大眾。」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則認為,環境面向如此多元,且現今的開發案常常需考慮氣候變遷的議題,她建議要納入更多大氣科學、海洋水文、地質流域等專家,才能夠覆蓋複雜的環境開發議題。她甚至建議,所有官方名額都應該讓出來給民間代表,「他們都會依照中央政策來執行,就像政府的橡皮圖章一樣,一點代表性都沒有。」以過去幾位應連任、但未能連任的委員為例,施月英直指:「署長是依據印象好壞來選擇嗎?會不會排除意見太多的委員呢?遴選機制不公開,自然會讓民眾有這樣的疑慮。」
環保署:「不需要去揣測名單會不會被操弄。」
針對環保團體的指教,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劉宗勇首先回應,遴選小組的任務是從民間推薦的名單中,選出應選委員人數(14名)的三倍候選者(42名),讓署長勾選,小組並沒有最後的決定權,「不需要去揣測名單會不會被操弄。」
劉宗勇也提到,遴選投票是一個內部討論會,最後各自投票,決定待聘委員名單,「這個沒辦法公開。」至於署長勾選的標準能否公諸於世?劉宗勇認為,名單已經是透過公開管道徵集而來,署長會依法兼顧各領域的平衡,實無必要公開。
劉宗勇最後強調,環保署要考慮的是環境生態影響,至於土地徵收、都市計畫、農漁生計等等,都有其他部會主責,不該重疊審查。
詹順貴:環評不該是決策的末端
曾請辭環評委員、也因不滿環評程序而辭去環保署副署長一職,律師詹順貴認為環評委員的遴選太過「人治」,雖然是小組選出待聘委員,但真正的關鍵在於「署長要勾誰」。以自己的親身經驗,詹順貴認為遴選委員會的運作其實是末節,「會議中就是交換一下訊息,看書件符不符合資格,然後秘密投票。」關鍵是署長要勾誰,他再次強調。
詹順貴指出,開發樣態多元,即便如環團要求把官方委員的名額釋出,也不過就是21個環評委員,不可能涵蓋所有開發類型需要的專業,因此遇有特殊案例可以用「專家小組」的外聘學者來解決。他認為環評往往已經是決策的末端,政府都已經拍板的開發才來做環評,應該把環境的評估放在更前端才對,也就是說,先做環評,把結果交由政府做開發與否的判斷。解決這個制度性問題,台灣才不會一直耗損在開發與環境的拉扯中。
鄭明修:行政院也對環評委員名單施力
第十二屆環評委員鄭明修曾於觀塘案的環評會退席,後來無法連任第十三屆,包括他自己在內的許多人都是這樣解讀,「聽話的就會上」。按鄭明修的說法,環保署曾經推薦他連任,但名單送至行政院召開跨部會聯審時,各單位都有自己青睞的人選,應該力挺的環保署長也才一票而已,「我不是在環保署被砍掉的,」鄭明修表示,「不是環保署說了算!」
環評委員由環保署主責,署內也有自己的專業考量,但第十三屆卻引起行政院諸多部會長官的關心,由開發單位來審查環評委員名單,並不適宜,鄭明修個人認為:「我是在行政院被拉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