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環保署草率修法 評定稿本遭濫用

2014-08-1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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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批環保署草率修法 評定稿本遭濫用

08月14日(四)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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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東網專訊】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今日就環保署進行環評作業準則修法,針對已通過環評的定稿本資料,修正於2年內或5年內可被其他開發案引用一事,前往環保署表達反對立場!環團並要求環保署提出如何「確認」環評資料正確性的確認程序,否則任何由開發單位出資製作極可能有偏頗的環評定稿本!

 
 
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秘書長王鐘銘表示,雖然依法開發單位應提供正確資料於環評審查,但目前的環評機制為開發單位出資,故所製作環評資料難免有利開發單位或去除其對環境負面內容,以淡海一期或淡海2期1階環評書為例,開發單位多選擇性擷取對其有利資料,故環保署不可由環評委員審查過就表示資料無誤,當務之急應該是去建立環評資料正確無誤審查機制。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參加幾次六輕長春醋酸廠環評變更對照表一案環評專案會議,第一次開發單位不拿出儲槽VOC資料,第2次拿出儲槽VOC資料有誤,這些錯誤也是環團發現,難道環保署的環評審查抓錯責任推給環保團體?而如此審查機制下如何保證環評定稿本資料的可信度?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日前已提出由開發單位所製作的環評資料問題多多,請環保署莫因財團施壓就妥協;重申環保署所通過之開發案件都有一樣通病。環保署可優先採政府已公告資料,並要求開發單位落實當地環境最新現況資料之完整性,避免讓通過的爛環評案,成為更爛的環評的墊腳石。
 

 

施月英表示,日前已提出由開發單位所製作的環評資料問題多多。(實習記者賴嘉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