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與中區環保團體座談會的回覆不滿意 合作意願書口頭承諾會做到,但不簽署

2017-11-01 19:10
 

 

<新聞稿>

環保署與中區環保團體座談會的回覆不滿意

合作意願書口頭承諾會做到,但不簽署

l   時間:2017/11/1(三)10:00-

l   地點: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 14樓 會議室

l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總幹事施月英0911-761839

 

l   採訪重點:

  • 環保署今年委託台灣環保聯盟主辦,北、中、南、東等四區的「106年環保署與民間環保團體溝通座談會」中區則委請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承辦,時間原本在九月、後來改到十月又改到十一月一日,時間敲定已經是兩個月前(議程如附件1),昨天10月30日彰化環保聯盟接到環保署來電表示署長不能來,會請詹順貴副署長出席,未料10月31日環保署表示署長與兩位副署長通通不能到。李應元署長不能到的理由是去行政院與賴清德開會,而原定要中午會到,當天早上是到台中火力電廠與經濟部廠視察,結束後與中部環保團體用餐與會議。在去年105年環保署直接委託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辦理,還辦理五場會前會,結果環保署長當年度在原地日期不來取消後,也沒擇期舉辦,讓環保團體苦等,又過了一年,這次再度對中部環保團體放鴿子,後來再10月31日下午四點左右來電表示署長會出席。今日11月1日約莫十二點五十到會場到下午三點三時左右離開會場,停留時間約三小時。他離開,環保團體也達成共識宣布散會,會議結束。

 

  • 這次環保團體來自五縣市,中部空氣品質關注組、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台中市公害防治協會、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淺山學社、台灣環境公義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后里區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產業競爭力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生態保護協會、社團法人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活石法律事務所、看守台灣協會、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苗栗縣通霄鎮環保協會、時代力量台中黨部、時代力量苗栗辦公室、海線一家親環保協會、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臺灣大學、雲林淺海養殖協會、雲林縣生態保育協會、雲林縣家長協會、媽祖魚保育聯盟、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生態學會等共32個團體52人報名參加。

 

  • 環保署長李應元的三小時座談會的承諾有那些呢?關於關注議題一討論:【從彰濱煤灰掩埋事件,討論現況問題與解決辦法】,煤灰目前是認定產品,因此被當作是無毒的沙源,但是煤灰並非是無毒無害,尤其是經過燃燒的煤灰的重金屬有濃縮現象,煤灰直接填埋彰濱未經鋪設任何阻隔層恐怕造成彰化沿海環境汙染之虞。

李應元承諾半年內11/1-5/1內會完成雨關心的環保團體討論檢討修法內容有三項:

  • 一)、關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96年發布》的TCLP溶出試驗的檢討修正。
  • 二)、《事業廢棄物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95年發布》修法掩埋方法及地點等相關規範,以上兩點已經超過20年未修法,環境保護規範顏敬寬鬆與落後。

(三)、《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101年發布》認定的產品定義,環保署會與經濟部協商重新討論再利用的產品的定義與規範。

 

  • 關於關注議題二討論:【從中部空汙議題,討論現況問題與解決辦法】,這議題從李應元來到結束還是聚焦在空汙問題,因為中部空汙問題汙染最為嚴重,但是這幾年的政府改善措施讓中部團體很無感,腳步如龜速緩慢。這議題李署長的承諾有:
  • 一)、要求六輕停止使用石油焦改為燒煤(安排於11月17日環評會議審議),對此團體要求應該直接改為然氣而不是還是繼續燒煤
    (二)、舉證反轉納入空汙法會研擬檢討。
  • 三)、空氣品質AQ到今年滿一年(12月1日)石環保署內部會開檢討會議,也會將會議紀錄寄給關心的團體。
  • 四)、中火1-4號機組改為天然氣會和經濟部協商。
  • 五)、空汙法的修正草案,會這次立法院的會期內送交審議,同時納入跨域治理及好鄰居條款都會納入。

 

  • 關於李應元署長是否簽署<環保署與中區公民環境團體協力合作意願書>,他說這以下幾天他的同意也會承諾執行,但是不簽署。包括以下四項:1.每年提供免費環保團體從業人員相關的環境保護培訓、教育與宣導等課程,以提升環團的專業技能;2.提高具誘因的汙染檢舉獎金及增列團體檢舉身分等;3.汙染環境舉證反轉入納入各項污染防制法;4.今日會議承諾事項會定期每季追蹤並行文報告關心議題之人士/團體。

 

  • 中區環保座談會別於過去環保署運作大拜拜模式,從議題性分桌討論改為各縣市關注議題聚焦,也拉出兩個有議題做專案討論,包括中火的煤灰填在彰濱沒有使用任何阻隔層的廢棄物汙染問題,以及中部空汙不良日的問題等。但截至採通前(10/31日14:30)環保署還沒回覆環保署會有哪些主管,出席面對解決中部環保團體關注議題。過去參加座談會的團體都深深體認環保署的座談會都沒有落實追蹤,會議開完就結束,就像進香團,因此會後還會給出席的環團做問卷調查(如附件3),期望環保署重視環保團體的聲音。

問卷調查結果:

  • 一)、對於去年環保署沒有舉辦座談會(33份問卷):滿意*2,不滿意*11,非常不滿意*20,結果顯示中部環團是非常不滿
  • 二)、對於關注議題煤灰問題的回覆(33份問卷)::滿意*1,不滿意*15,非常不滿意*17,結果顯示中部環團對於環保署回答是非常不滿意。
  • 三)、對於關注議題空汙問題德回覆(27份問卷)::滿意*2,不滿意*9,非常不滿意*16,結果顯示中部環團對於環保署回答是非常不滿意。
  • 四)、關於各縣市焦點議題的回覆,由於李應元離開環團也決議跟著解散,因此沒有縣市聚焦議題討論,就不處理這問卷調查結果。
  • 五)、對於環保署長簽屬合作意願書的回覆,(28份問卷)::滿意*3,不滿意*9,非常不滿意*16,結果顯示中部環團對於環保署署長不簽署合作意願書是非常不滿意。
  • 六)、環保團體關注議題針對各縣市分桌方式,(29份問卷)::滿意*21,不滿意*5,非常不滿意*2,結果顯示中部環團用以各個縣市分桌討論會比議題分桌的討論可以獲得較好的成效,建議環保署往後辦理分區座談會改以縣市分桌討論。
  • 七)、是否願意明年參加中區環保座談會:(31份問卷):滿意*20,不一定*8,不滿意*3,結果顯示中部環團對於中區環保座談會還是有所期待的,儘管環保署的回覆是非常不滿意居多。
  • 八)、針對第(七)問題勾選不願意的原因:(3份問卷):結果有3人一致,認為會議結論沒有定期追蹤成效不彰,其餘包括無法信任政府、問題每年發生沒有任何進展、無法解決關注提及會議大拜拜進香團模式等都是不想參加的原因。

結果顯示環保署如果想讓環保座談會具有意義而不是進香團模式,最好的方式就是會議能夠落實定期追蹤行文給關心的環保團體否則成效不彰,久了環保團體就不會想繼續參加。

 

 

 

 

 

 

 

 

 

 

 

 

附件1. 中區環保座談會 議程

時間

議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相見歡、環保署長(或代表)致詞

不討論

「106、105年、104年中區環保團體座談會結論」環保署相關處室處理情形報告(環保署以書面意見回應)

10:00-11:00

  • 環保署督察稽查大隊中區大隊經驗分享(許正雄隊長):60分鐘。

題目:空污、水污查緝過程業者如何規避與犯罪,Q&A

11:00-12:00

  • 關注議題一討論:【從彰濱煤灰掩埋事件,討論現況問題與解決辦法】:60分鐘

l   NGOs報告:40分鐘。

l   主持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

l   與談人: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楊澤民執行長、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顏淑女

l   環保署長回應:10分鐘

  • :10分鐘

12:00-12:30

午餐、休息

12:30-13:30

(中部團體重視空汙問題,空汙議題討論時間大大延長12:50-15:30)

  • 關注議題二討論:【從中部空汙議題,討論現況問題與解決辦法】

l   主持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

l   與談人: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楊澤民執行長、台中主婦聯盟許心欣

    NGOs報告:50分鐘

    環保署長回應:10分鐘

Q&A:10分鐘

13:30-16:30

(後面李應元走了就沒談了,取得環團共識直接宣布散會)

  • 中區各縣市焦點議題Q&A  (各縣市,分桌別,各桌討論議題如以下之「會前意見收集」) :30分鐘

    (環團報告約20分鐘,政府回應約10分鐘)

(一)、雲林縣:14:00-14:30

(二)、彰化縣:14:30-15:00

(三)、台中市:15:00-15:30

(四)、苗栗縣:15:30-16:00

(五)、南投縣:16:00-16:30

16:30-16:35

五、邀請環保署長簽署:與中區公民環境團體共同打擊犯罪之協力合作平台意願書(草擬中):5分鐘

16:35-17:00

綜合座談會、問卷調查

17:00

合影、會議結束

 

 

 

附件2.

106年環保署與環保團體溝通座談會

環保署與中區公民環境團體協力合作意願書

 

  本人            署長僅代表環保,願意中央與中區公民環境團體協力合作簽屬合作意願書,共同打擊環境犯罪,同意以下:

1.每年提供免費環保團體從業人員相關的環境保護培訓、教育與宣導等課程,以提升環團的專業技能;

2.提高具誘因的汙染檢舉獎金及增列團體檢舉身分等;

3.汙染環境舉證反轉入納入各項污染防制法;

4.今日會議承諾事項會定期每季追蹤並行文報告關心議題之人士/團體。

 

簽署:

 

中區環保座談會與會環團共同見證

2017年11月01日

 

 

附件3.

106年環保署與環保團體溝通座談會

問卷調查

1、請問對於環保署去年沒有辦理中區環保座談會的回覆,您認為:

  滿意□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2、請問對於環保署的【關注議題一】從彰濱煤灰掩埋事件,討論現況問題與解決辦法 的回覆,您認為:

  滿意□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3、請問對於環保署的【關注議題二】從中部空汙議題,討論現況問題與解決辦法的回覆,您認為:

  滿意□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4、請問對於環保署各縣市焦點議題的回覆,您認為

  滿意□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5、請問對於署長簽屬合作意願書的回覆,您認為

  滿意□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6、請問有別以往針對議題分桌,本次以各縣市分桌的方式,您認為

  滿意□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7、請問您有參加明年度的中區環保座談會嗎?

  願意□   不一定□  不願意□

8、續7問題,勾選不願意的原因:(可以複選)

  □會議結論未能定期追蹤行文給各關心人士/團體,成效不彰   □無法信任政府  

  □問題每年發生,未見任何進展         □無法解決關注議題

  □會議大拜拜、進香團模式             □以上皆是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