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提放寬燃氣限制辦法 環團、台電都表支持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
每逢秋冬空品不良期間,電力公司配合降載燃煤發電,改以空污較低的燃氣發電。不過,燃氣的使用量受到環評跟許可排放量管制,可增加幅度有限。為此,去年修正的《空污法》特地打開彈性大門,讓燃氣能順利代替燃煤。
今(25)日環保署針對調整燃氣用量的核可辦法(草案)召開公聽會。因有助於減少中南部空污,此辦法獲得民間團體與電力公司一致支持。
配合《空污法》第14條修正,允許空品惡化期間,為減煤而增加的燃氣使用不受許可管理辦法及環評法中所規範的年許可燃料用量及排放量限制,環保署提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採取緊急防制措施期間電業調整燃氣用量核可程序辦法」(草案),讓減燃煤、增燃氣的調度於法有據。
該辦法雖然解開燃氣使用限制,仍規範因燃氣增加而導致的排放量要比原本燃煤的排放量低才可以。此外,電業也要於事前提出執行計畫,事後提成果報告,並交經濟部、環保署審查。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首先代表無法出席的環團表示支持這項辦法。她也提出幾項疑慮,包括該辦法要求空品「緊急惡化」才啟動,門檻過高。此外,降載措施也可能為了保護燃氣電廠下風處的居民暫停執行,這與原法規要求的減煤原則並不相符。
環保署澄清,除了空品緊急惡化,配合地方政府要求的燃煤降載時也可以啟動,不會讓門檻過高。
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也解釋,空污是一體的,全省不分北、中、南。由於氣候條件會改變,原本空污不好的地方可能改善了,而其他地方變差了,因此需要調整機制。不會只看燃煤電廠周遭,而是要大家一起承擔。
近年台電大致配合燃煤降載,但在民營電廠(IPP)的部份,因與台電早已簽定合約,如果無法售電,可能有違約之虞。之前麥寮電廠就曾發生燃煤額度提前用完而無法發電的糾紛。IPP如何配合降載?計畫應由台電還是IPP提出?台電受訪時解釋,這部分過去規範比較不清楚,等這個核可程序辦法公告後,台電需要再跟IPP協商後才能確定後續作法。
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表示,難得這個辦法受到環團跟台電、經濟部一致的支持。由於這項燃煤降載的核可程序辦法還需會商經濟部等機關,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實施,時間較難掌控,目標是趕在7月底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