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三讀 未來分三級管理

2013-06-19 13:55
公視新聞網 /  生態保育
濕地保育法三讀 未來分三級管理
 

推動了十八年的濕地保育法,今天在立法院臨時會院會、終於三讀通過,環保團體表示肯定,不過也質疑前年在反國光石化運動中,總統馬英九承諾,要劃為國家重要濕地的彰化濁水溪出海口濕地,至今還沒公告。 

跨黨派立委積極推動的濕地保育法,經過前後18年的投入,終於完成立法,曾經下跪呼籲保留202兵工廠濕地的前立委張曉風,人在國外,聽到消息表示高興,不過也認為,立法只是第一步。

==前立委 張曉風==
濕地就像婚姻一樣
靠法律來保障是不夠的
要真正的有心
教育才是最基本的
讓大家對濕地有所尊重

國家重要濕地分成國際級、國家級與地方級,濕地保育法通過之後,不影響當地原有的農漁鹽業活動,但限制開發行為,如果汙染破壞濕地,最高可罰150萬。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
它會有可以利用的準則
當然我們也肯定濕地
是可以合理的利用
明智的利用
即便面臨不得開發的時候
它也會有法源位階
保護的迴避減低衝擊

不過當年反國光石化中,被認為已經具備國際級水準的彰化濁水溪出海口濕地,總統馬英九曾經承諾,要盡快劃設,環保團體批評,兩年多過去了,卻沒有履行。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 施月英==
地方政府還有一些立委
是在反對的
但是很矛盾的是說
這些地方政府也一手要了經費
一手又反對這樣的
國家重要濕地劃設

有了濕地保育法,重大開發案不能輕易犧牲濕地,除非濕地面積小於0.2公頃,可考慮異地補償,也就是破壞一處濕地要興建另一處補償。而環保團體再次呼籲彰化縣政府,彰化濕地的劃設,不影響當地居民的活動,不要再拿民意來阻撓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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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19:00)  晚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