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工廠管理輔導法》落日25年 環團、業者互嗆
2019-06-27 12:39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立法院將進行《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次協商,且當天可能表決通過爭議條文,針對環保團體主張增訂20年「落日條款」,行政院同意25年落日,以解決農地工廠合法化的長年問題;今天環保團體跟農地工廠代表在立法院前互嗆,環團高喊「逮捕現行犯」,農地工廠代表強調「一旦落日、永無寧日」。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上週四黨團協商後《工輔法》留下兩條條文爭論未修,一條是規範「特定工廠登記」的落日條款(§28-5),一條是「公民訴訟」條款(§28-13)。有關農地違章工廠落日,經濟部始終不願設下落日期限。對不作為的政府機關,環團強調公民有權提「公民訴訟」,但經濟部官員及多位立委認為將造成濫訴,並不支持。
今天上午環團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農地工廠代表聞風而至,雙方互嗆;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痛批,政府失靈、公務員怠惰,導致違章農地工廠數量龐大無解,基於法治國家觀念,政府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行政院《工廠管理輔導法》落日25年,環團及業者(右邊舉白色牌子者)互嗆。(記者劉力仁攝)
對行政院落日條款訂在25年,地球公民基金會吳其融表示,環團的落日條款訴求是20年,搭配公民訴訟條款,行政院若做不到,應先撤回法案。
在工業區設廠的合法工廠代表表示,這些農地違章工廠如果納管,僅需繳交每年10萬元左右的輔導管理法,跟工業區動輒上百萬元的管理費、汙染處理費相較,根本九牛一毛。這些農地工廠未來合法化後,土地暴漲,價差1坪約8萬元,全台1.4萬公頃,不當得利約3.4兆,每家農地工廠可以賺到9千萬元。
農陣理事長洪箱表示,政府要如何保證這些農地工廠合法化之後不會造成汙染,為何大家想安心種田、吃安全的食物很難;彰化環盟執行秘書吳慧君表示,2017年彰化環盟舉報27件新增的違法農地工廠,要求地方政府即報即拆,但公務員怠惰沒有作為,環團要求納入「公民訴訟」條款,有司法救濟管道。
農地違章工廠代表則高舉「一旦落日、永無寧日」標語。業者陳明順表示,民國60年代政府喊出「客廳即工廠」,所以他家中附近農地蓋起工廠,現在若要移至工業區,土地買不起,員工也都年紀偏大,無法離家到遠處的工業區工作,他們都有繳稅,也不炒作土地,經營工廠是為了照顧員工生計;另一個業者藍東順表示,農地上的工廠都是中小企業,無力購買工業區的土地,但願意做好環保工作,不汙染農田,希望可以就地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