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濱成髒濱? 環評連續通過廢棄物處理場兩案 破萬垃圾攻占西海岸

2020-05-0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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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成髒濱? 環評連續通過廢棄物處理場兩案 破萬垃圾攻占西海岸

 

2020年05月07日
 
環境資訊中心 記者孫文臨報導

台灣地狹人稠,事業廢棄物令環保單位傷透腦筋,惡意傾倒廢棄物的案例更是層出不窮。鑑此,由潤泰集團的日友環保公司營運的「彰濱工業區事業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廠暨中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提出環差申請,重新規劃掩埋場設計,盼提高掩埋量,因掩埋容量說不清而經歷多達五次初審才過關。

此外,豐堉資源公司也規劃在彰濱工業區線西的環保用地,新建一處資源回收處理中心,分兩期興建焚化爐、掩埋場,並強調採用全國最嚴格的焚化爐排放標準。環保署昨(7日)舉行環評大會,日友與豐堉兩案皆「修正後通過」,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北彰化已經有三座焚化爐,再加上中火的空污,「我們沒辦法再承受污染增量。」

環保署昨(7日)招開環評大會審議兩案位於彰濱工業區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廠,雙雙過關。孫文臨攝

潤泰集團日友公司更改掩埋場設計  經歷五次初審掩埋容量仍然說不清

「彰濱工業區事業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廠暨中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於1996年通過環評,已做過六次環差,本次變更主要內容為,改建彰濱事業廢棄物處理廠的三區及四區掩埋場結構設計,原先提出要求要把擋土牆調高為9.8公尺,並改採較薄的結構設計,卻因掩埋量算不清,多次遭質疑掩埋增量超過10%,應重做環評。

最後,日友公司才變更設計將擋土牆高度降為9.2公尺,並承諾實際掩埋量不高於8公尺,並於底部設置雙層不透水層及皂土布,才通過專案小組初審。然而,環委江康鈺仍認為,開發單位對於總掩埋量說不清,「總掩埋量若只有8米,何須蓋到9米2。」並詢問廢管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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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友公司申請變更掩埋場設計(變更前為綠色、變更後為紅色),卻說不清楚掩埋容量。取自環評書件

對此,廢管處代表卻說,因為掩埋場量體大,過去都不會算到百分之零點幾那麼細,「且業者通常會盡量能掩埋多少就埋多少。」此外,掩埋場緊鄰街廓,這次又變更為較高較薄的設計,環委白子易就擔心,「我在地方服務時,就曾處理過掩埋場擋土牆倒塌事故,不希望看到這樣的事情再度重演,結構上必須慎重。」

施月英則指出,中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可以說是全國的示範案例,也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卻沒有安裝煙道連續監測系統(CEMS),環評僅規定每季排放量有所不足,「我們曾到現場去調查,掩埋場底層都有破洞,這裡的土壤液化嚴重、地下水位很淺,應該也須按裝即時的滲漏重金屬監測系統,成為全國的楷模,而非大家來比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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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多次北上參與環評大會表達在地居民反對,仍無法擋下兩案。孫文臨攝

日友公司則表示,滲漏重金屬偵測技術仍未成熟,會改以電流方式進行不透水布的破損判定 ,「我們也有CEMS,2021年會配合環保署規範使用。」他表示,也新增空污偵測項目PM2.5及TSP監測及結構體安全性監測,並搭建鋼構屋頂提高雨水回收率。

最終,環評大會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需補充修正雙層不透水的配置方式與相關規範相符,並將廢棄物貯存庫房的安全管理納入綜合環境管理計畫,同時也再度要求開發單位須以圖示呈現有效容量的計算方式 。根據環評資料,該掩埋場面積約5000平方公尺,若以8公尺高度換算,總體掩埋體積可能高達4萬立方公尺,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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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月英指出,彰濱工業區鄰近範圍內有多處焚化爐與發電廠導致空污惡化。翻攝簡報

豐堉公司新建焚化爐空污標準全國最嚴  卻因掩埋場緊臨海岸線險遭退回 

無獨有偶,同樣在彰濱工業區北側,豐堉資源公司計畫在線西西三區內的環保設施用地上新設置一面積9公頃的資源回收處理中心,包含焚化廠與掩埋場,分為兩期設置,完工後每日約可收受700噸的廢棄物,除了一般廢棄物與事業廢棄物外,還可處理污泥、廢液等。

本案因屬新設焚化爐,專案小組初審時環評委員就多次要求降低空污排放濃度,經過三次交鋒,最終開發單位承諾以三段脫硝設備,將氮氧化物(NOx)每小時排放濃度降到50ppm、每季平均濃度低於40ppm,是國內焚化廠最低保證值。「關係企業豐興鋼鐵也承諾每年減少80噸的SOx與90噸的NOx,並協助處理線西與伸港廢棄物,可降低溪州焚化廠污染排放。」

 

過去經常將垃圾掩埋場設置於海岸邊,導致海洋污染問題。圖為基隆八斗子掩埋場。資料照,洪郁婷攝。

此外,本案臨海測將設置最終掩埋場,掩埋焚化爐產生的底渣,高程約16公尺,最大掩埋量達到41萬立方公尺,使用年限約23年。本案經專案小組評估後,原先僅需提出覆土收受計畫(不含重金屬砷、汞、鉛污染土壤)、考量極端氣候研提減災計畫即建議通過。

然而,大會上內政部營建署代表意外提出新意見,指出本案臨海距離很近約僅百餘公尺,涉及《海岸管理法》,「明確規定海岸地區應避免新建廢棄物掩埋場,若有例外須符合區位不可替代的必要性、非緊靠海岸線、沒有邊坡侵蝕三大原則。」且應考量暴潮水位安全,避免未來掩埋場垃圾飄落海洋導致污染。 

對此,開發單位表示,基地距離海岸線有100公尺以上,且防波堤有7.5米高,廠址基地則有4.2米高,也沒有邊坡侵蝕的問題,「掩埋場不會有生垃圾,主要是焚化爐的底渣或飛灰,不會造成垃圾飄落海洋。」營建署代表則認為,開發單位針對「必要性」論述不足,建議環評可以補正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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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堉公司新設的彰濱廢棄物處理場緊鄰海岸,北側掩埋場緊距離海岸線百餘公尺。擷取自環評書件

閉門會議針對此議題一度僵持不下,有委員認為應退回小組初審討論,「海岸用地相對便宜容易取得,海岸管理法就是希望不要污染海洋,假如現在就通過,恐怕會有其他案例比照辦理。」且他就在海岸緩衝帶上,並沒有自己的緩衝區,「我建議退回再審。」

不過,有環委就說重話,初審三次營建署都沒有提出意見,現在才來要求補件再審,「如果真的又要退回初審,內政部應充分提供建議。」也有環委認為,環評歸環評,「通過環評後不代表他就符合海岸管理法,環評不是合法的背書,主管機關還是要所把關。」營建署代表則坦言,過去初審確有不查,「前幾天才發現這個案子離海很近。」

最終本案通過環評,附帶建議本案涉及「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部分,開發單位應於後續規劃配合辦理「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所規定海岸地區興建廢棄物掩埋場需求條件,並請經濟部與彰化縣政府納入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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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堉公司董事長林明儒待到會議最後,親自確認會議結論內容。孫文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