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2016-04-2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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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 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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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4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彰工火力發電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20日在環保署第295次環評大會上闖關失利,然而,該如何寫出結論,是「退回」或「不予通過」,環評委員花了長時間閉門討論。最終結論指出,由於此案提出的時空背景和現今已具高度差異,且補正送審的內容不符合規定,使審查判斷的資料明顯不足,將依法函請經濟部駁回開發許可的申請,等於將球又丟回給經濟部。

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

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

此案在2004年首度進入環評程序,其後撤案,2008年再度提出,初審至今歷經了7年,中間面臨了核四封存、民眾重視空污等問題,在今年1月的第6次環評初審中,以「還需確認現行能源開發上位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符合性、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等,尚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審視確認,建議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此案原計畫在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以152公頃,建造2部80萬瓦高效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但在2010年第5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由於空污問題受到重視,要求此案的空污排放量應符合工業局要求,即針對彰濱工業區開發計畫的空污總量管制規劃,因此要求待空污總量確定後,此案補件再審;因此此案在2015年才重新展開審查程序。

而2016年1月的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時,在環團、彰化當地居民民眾、民意代表的反對下,將全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由經濟部及相關單位評估是否需要彰火案、能源政策等後,再決定是否要開發 。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圖片來源:環境影響說明書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圖片來源:環境影響說明書

包括彰化環盟施月英、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等環團人士,到場強調中部空污嚴重,無法再承受增量,因此呼籲環保署長魏國彥在下任之前,應該對此案明確做出「不應開發直接退回」的決定,不要再退回給主管機關,以免隨時又有可能補件重審的疑慮。

台電表示對退回的結論沒有意見,也澄清此案沒有要補件再做燃煤的計畫,但面臨能源政策正在改變,若國內需要比較低碳無碳的能源的場地,此地用途應保有調整空間。但彰化縣政府、環團與部分環評委員也質疑,此案計畫名稱即為火力發電,要直接改變發電方式也依法無據,因此主張此案應由環評大會來認定「不予開發」。

在近1小時閉門會議後,大會終以開發單位補正內容不符規定,至本案審查判斷資訊明顯不足為由,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一規定決議,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