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工火力發電廠案 遭環評會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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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工火力發電廠案 遭環評會駁回
環評會審查彰工火力發電廠開發案。(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彰工火力發電廠第2次送進環評,歷經12年的審查,台電也自行建議將開發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環評會最後作成「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之申請」。
彰工發電廠位於彰化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預計設置兩部燃煤發電機組,最早於2004年進入審查階段,於2007年時即被判定「不應開發」。惟當時結論尚未公告前,台電就提出撤案,並於2008年再度提出名稱、內容均完全相同之開發案。
彰化縣政府對彰工火力發電廠開發表示反對,彰縣府代表說,北有台中火力發電廠、南有六輕,再加上此案會增加污染量,應該不予開發。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說,彰化空氣污染已經很嚴重,況且彰工所提都是很舊的資料,根本不應該花時間去審查。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彰工的用地屬於甲種工業區用地,不能做為以煤或核能燃料之電廠。且開發單位自己都認為資料不合時宜了,建議直接否決。
針對地方政府與環團都建議對開發案應作成「不予開發」的結論。台電表示,開發案歷經很長時間,整個國家能源政策的發電方式配比,確實可能會有改變,如果是以退回方式,未來還可以做其他規劃,若是不予開發,等於連無碳能源都不能做。
環評會最後提出台電在審查過程都沒有更新資料,且補正內容都未符規定,以致該案審查判斷資料不足。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1規定,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之申請。
環團顯然對此決議不甚滿意,滯留至下案審查前仍欲表達意見,不過被大會主席環保署長魏國彥制止,魏甚至宣布會議中斷並離場,環評第295次大會延誤10分鐘後才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