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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設暗管,將電鍍廢水直接排進附近溪流,檢警到場採證,位於彰化縣的勝泰衛材公司,是曾獲國內外大獎的五金水龍頭大廠,但2022年6月間,被當場查獲違法偷排電鍍廢水時間已長達10個月。
保七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警務員鄭志豪指出,「非法私設暗管繞流,將含重金屬的電鍍廢水排放流入洋仔厝溪,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不實資料。」
環保局檢測,排放的電鍍廢水重金屬鎳超標464倍、銅、總鉻濃度也都超標。
該公司趙姓負責人等4人涉嫌《水污染防治法》與《刑法》公共危險等罪嫌,彰化地檢署15日偵查終結。
但考量涉案人都坦承犯行,除繳納1009萬罰鍰,並且向國庫支付223萬元,之後再花費7000萬元將電鍍設備遷移至彰濱產業園區,因此都獲得緩起訴處分。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檢察官考量本案已達遷廠目的,並已繳納不法利得及裁罰,被告等人均已坦承犯行,涉犯《水污染防治法》之罪行,諭知以新台幣200萬元不等之金額,予以緩起訴處分。」
不過環團批評,2018年彰化也有多起電鍍工廠排放有毒廢水事件,檢方曾對當時工廠負責人提起公訴。勝泰衛材公司過去曾有17次違規裁罰紀錄,其中2012年就曾有繞流排放被開罰41萬,認為檢方輕縱累犯,恐鼓勵其他不肖業者繼續偷排。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認為,「我如果被抓到,罰個錢可以緩起訴 、不用負擔刑事責任,那其實排放風險相對是低的,反正我只要被抓到,我也不會被抓去關,我罰個錢,然後我過去的不法利得搞不好還比這罰的錢還要多好幾十倍、好幾百倍都有可能。所以這是我們非常擔心的,我們認為這樣長期違規的業者,就應該要讓他負擔他應該要負擔的刑事責任。」
勝泰公司未回應。檢方強調,國土案件在偵查中督促事業體邁向合法健全避免再犯,對環境維護的效果,更勝於單純偵查起訴,認為此案被告有具體改善製程,已獲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