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2016年520之前的既有農地工廠,彰化縣多達6550家,佔地面積約1300多公頃,縣府建設處副處長陳威宏表示,針對無法恢復為農地、無污染的農地工廠,考慮透過國土計畫法來解決,有條件就地合法;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強調,就地合法不是擺爛,而是要說清楚土地污染的底線,這才是土地正義!
由於台灣早期發展「客廳即工廠」的家庭代工業,造就彰化縣農地工廠林立,全縣農地工廠就有6550家,其中包括未登記工廠約5000家,佔地1000公頃;有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約有1550家,佔地約3、400公頃,多年來農地工廠受限於土地無法合法,發展也受到侷限,而比鄰工廠的農地也受到工業廢水等污染波及,有些田地還出現反覆整治的無奈情況。
陳威宏表示,國土計畫法今年公布,依照四大功能分成城鄉發展區、農業發展區、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各縣市在兩年內針對未來發展需求來進行盤點,希望透過國土計畫法來正視、解決農地工廠的現況與問題。
陳威宏強調,農地工廠問題必須正視,才能徹底解決,目前針對2016年520之前的既有農地工廠,只要是無污染,無法再恢復農地耕作的土地,考慮透過國土計畫法來解決,但也不是無條件的就地合法,除了必須符合環保規範,還要依法設置公共設施,也要依法繳交回饋金等,才能取得合法身分;如果是污染產業,將要求遷移到工業區。
根據國土計畫法的規定,現有的農地工廠如果要有條件原地合法,就要畫入城鄉發展區,因為城鄉發展區內有住宅、工業等土地使用規畫,而彰化縣目前草擬規畫城鄉發展區為9400公頃。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污染」要如何認定是環保團體最關切的問題,因為農地工廠確實難以恢復為耕作農地,但也不能因此就讓污染繼續留在原地,以國土計畫法來進行重新規畫,應該是以全民利益、土地正義為最大考量。
施月英強調,希望政府能夠真的做到,把有污染的農地工廠遷到工業區,同時也要設立時間表,而不是讓無法合法工廠永遠存在,對於就地合法的工廠,也要能夠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