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城光電示範區,16日下午舉辦說明會,不少地主和農民趕到現場了解。對於這項光電計畫案,地方有不同的看法。
大城鄉頂庄村長許仁寶認為,「一些土地放那邊給它長草,如果農民可以選擇說種電,這是給農民多一條生路。」
大城鄉東港村長陳駿傑則表示,「不能在我們住宅區裡面,會有光線折射,會害到我們人民。」
經濟部能源局規劃,在彰化大城鄉推動彰化大城光電示範區,範圍在魚寮溪以南、台17線以西的區域,占地339公頃。
這項計畫涵蓋5個村落,贊成和反對的意見都有。但是環團認為,當地大部分都是農業發展區,其中有很多農田仍維持耕作狀態,一旦設置將衝擊現有農地。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我覺得(種電)是需要總量上限,而且不是說它就是個偏鄉、地方要發展,不是這樣來看土地。我覺得每個地方環境、土壤不一樣,像整個彰化西部平原,就需要好的農地來耕種。」
負責規劃的能源局表示,已經和農委會現勘過,強調將會以地主和主要使用人的意願為主,用地區位也會和農委會再度確認。
經濟部能源局太陽能光電組長林文信說明,「如果原來的地主,他不願意做光電,當然他就可以不用參與進來。政府也不會強迫他參加,因為本來就是私有土地。」
農委會簡任技正黃新達指出,「是不是在那個區位,可以再做確認。農業發展區如果屬於優良農地,像比如說農一等等那些區位,當然也不太可能(納入),因為實際上已經有農業生產的話,當然就不可能了。」
雖然政府強調會尊重地方意願,也非整體性的強制規劃,但環團還是對設置區位存疑,要求在確認用地合法性之前,不應貿然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