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廢光電板還在清 彭啓明:再拖將接手
2025-08-26 18:20
udn.com/news/story/7314/8962453
嘉義廢光電板還在清 彭啓明:再拖將接手
協力清運廠商表示,目前大約分兩類,一是太陽能板、二是浮桶,堆置時要分門別類,然後又要協調清運收置廠家,但台灣目前合法收置太陽能板的廠家很少,對方願不願意收?要收多少量?都會影響進度。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昨率綠能專組主任檢察官姜智仁前往勘查清運情況,不過全案尚未進入司法處理。張輝川說,限期改善期限延至廿八日,業者會提出處置計畫書,同時會在限改前找合法處理場或合法暫置點運離現場。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管中心主任顏振河說明,所謂政府接手處理,是指光電案場業者須提出清理改善計畫書,地方環保局會核定期限,假如逾期未改善政府就會代清除,地方環保局會請業者繳交代清除費用,環保局就會委託合格業者代理執行。 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從這次的損毀光電設施清除也看到光電系統的脆弱性,無論是浮桶和滯洪池的光電板幾乎都承受不了颱風,建議環境部和經濟部,以後發生類似問題的業者都不應該再給相關場域的許可證,甚至應該要求其退場,否則清除緩慢就會造成清除成本外部化。而再生能源開發實施環評相關規定也應該將水面型光電納入。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環保違規企業通常是累犯,以這次光電案場為例,包含子公司未來要籌設時都應該繳交更多保證金,也讓民眾放大檢視這些業者的相關開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