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晟:農村青年返鄉夢──致台糖公司董事

2015-03-02 02:05

吳晟:農村青年返鄉夢──致台糖公司董事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75/article/2447

▲彰化縣溪洲鄉(本文圖片皆為天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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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彰化縣溪州鄉鄉民,原先得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糖公司)2014年7月份董事會,決議將彰化縣政府提出申請「彰南產業園區」一年期約的承租案,予以暫時擱置,待10月份現勘後再議;8月份董事會亦無排入議程。而這項開發案,將於2014年9月6日因開發許可通過逾三年未開發而失效。因此我們十分放心,不再有任何動作,表明對此案堅決的反對態度。

不料8月底消息傳來,台糖公司董事會竟然以臨時動議方式,迅雷不及掩耳,快速通過承租案。

依據董事會記錄:「本案追加提案於7月份董事會決議『現勘後再議』。公司原安排在10月份現勘,惟彰化縣政府有9月6日開發許可到期之顧慮,因而向公司陳情,並經經理部門詳予說明後,是否免於現勘,提請本次董事會再討論。經主席徵詢出席在場全體董事無異議,付諸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者12人,不同意者3人,通過「免於現勘進行討論」。不同意3人,皆為獨立董事。

「本案經充分討論及說明後,多位董事提議:本案可否『同意出租一年,但附帶條件:一、於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未通過前不得動工。二、租約要公證。』經主席徵詢出席在場全體董事無異議,付諸表決。」

表決結果,仍以12票同意、獨立董事3票反對的懸殊比例,通過提議。

看到這份會議記錄,並參照彰化縣政府和台糖公司之間來往公文,我們實在難以置信,非常震驚、錯愕。諸多疑問不得不請教各位董事。

時機這麼巧合?

7月份董事會既然已經決議:10月份安排現勘後再議。表示各位董事也有共識,這樣重大而且問題重重的開發案,尚未來過預定的產業園區現場勘查,實地了解周邊環境,聽聽在地居民的意見,不宜輕率做決定。

然而是什麼原因、什麼理由,促使台糖公司董事會突然大轉變,竟然秘密進行臨時動議方式,如此急匆匆倉促通過,讓外界完全措手不及。

工業區開發,也可以比照農業耕作「承租」一年嗎?這一年內,如果園區已經施作工程,是否「生米煮成熟飯」,非再續約不可?若不再續約,原地如何恢復?這不是明顯的霸佔行徑嗎?

雖然董事會決議有附帶條件:於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未通過前不得動工。

然而這份台糖公司董事會決議,於2014年9月2日公告,彰化縣政府在短短數日內,開發許可失效之前,即跑完所有公文程序,通過整地排水計劃,並開始動工。我們出面質問,縣政府的答覆是:他們的工程是在拓寬、整地產業園區周邊「縣政府所屬道路」。

行政效率真是無比驚人呀!

這項「承租案」,原本是「徵收案」,正因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於6月份審議小組會議中,即因不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而予否決,彰化縣政府才會急急提出申請變更為「承租案」。

即將卸任的縣府首長,打什麼算盤,為何這樣迫切,其中玄機,台糖公司董事會,難道會不知情?

據新聞報導、地方傳聞,關鍵因素是政治力介入,和即將到來的縣長選舉有關。我們實在不願去揣測,貴董事會因受到哪些高層、哪些勢力施壓,才會推翻7月份董事會「現勘後再議」的決議,完全喪失自主性,無異議一致通過,是否「聽命行事」,只有你們自己心知肚明,我們不從人格去懷疑,但想請問你們不會心虛、不安嗎?你們真的有善盡身為台糖公司董事的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責任嗎?

若不是有這三位獨立董事投反對票,我們想一窺董事會紀錄也許就沒有如此容易,也無從很簡單的就論述一定是有什麼問題導致獨董不敢同意了。

2

請問各位董事,推翻2014年7月份董事會決議,尚未現勘即配合彰化縣政府,急匆匆通過一年租約的申請,你們清楚「彰南產業園區」的所在位置嗎?你們了解這一區域對台灣農業有多重要嗎?如果設立工業區,你們是否評估過衝擊有多大?

「彰南產業園區」緊鄰濁水溪下游,和濁水溪有密切關連,請容我先向各位董事簡介這一條河流。

濁水溪,台灣島嶼第一大河,全長約178公里,河域綿長而廣闊。主流發源於南投縣境,海拔三千多公尺的奇萊山北峰與合歡山東峰之間的佐久間鞍部,穿越崇山峻嶺,迂迴環繞,沿途吸納大大小小支流,匯集了中央山脈霧社溪、萬大溪、卡社溪、郡大溪等等諸多水系,水量十分豐沛,滔滔奔流而下。

流到中游水里段,再與發源於玉山山脈的陳有蘭溪水系「合流」;經集集到竹山段,再吸納發源於草嶺的清水溪水系,而在南投縣境的名間、雲林縣境的林內、彰化縣境的二水,三縣境交接處,出山區,入平原。

滔滔水流出了山區,頓失峭壁山谷天然屏障,水流漫漶,無固定河道,沖積而成彰、雲二縣境大扇狀的遼闊平原。

台灣島嶼多山多河流,年雨量十分豐沛;台灣農業的開發,和河川密不可分,凡有開圳設埤之處,皆成良好水田。 

早在1720年左右,相傳鹿港士紳、閩人大墾戶出資募集民工,到現今南投縣名間鄉濁水溪邊,建攔水壩、設閘門,鑿通渠,引濁水溪水,將曠野荒埔、茫茫草原,開闢為適合耕作之地。

當時灌溉區域包括彰化縣屬東螺東堡、東螺西堡、武東堡、武西堡、燕霧上堡、燕霧下堡、馬芝堡及線東堡等八堡,即名為八堡圳。(堡,約略大於現今鄉、鎮的行政區域。)

八堡本圳於彰化縣二水鄉源泉村設圳頭,分二圳,因此二水舊稱二八水。八堡一圳由二水經田中、社頭、員林、大村、花壇、秀水到鹿港諸鄉鎮、八堡二圳由二水經田中、田尾、永靖、埔心、溪湖、埔鹽到福興而入海。

大圳建有多處小水壩,陸續開鑿大大小小支流,縱橫交錯,灌溉範圍,占彰化縣半數以上農田。這是清代台灣最早、最大、最完備的水利設施,也是彰化平原開墾的先聲。

日治初期,1907年左右,日本政府以水租、地方稅及貸款等資金,於溪州鄉大庒村、榮光村交界,築小水壩,進行修建莿仔埤圳水利工程,引進濁水溪水,圳渠流經濁水溪畔的溪州、埤頭、竹塘、二林、大城等彰南數鄉鎮,設有多處水閘,用來控制許許多多支線及分線的水量。沿線總共有將近二萬多公頃的農田,仰賴她的圳水。

莿仔埤圳是台灣第一條人工開鑿的官設埤圳,在水利灌溉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正因為濁水溪水量綿綿不絕,十分充沛,灌溉系統大小溝渠四通八達,造就了彰化平原物產非常豐饒的富庶農鄉。

不只水量充沛,濁水溪水最大特質,是高山峻嶺的上游,地質多屬易受侵蝕的板岩、頁岩、砂岩,不斷崩解,滔滔水流挾帶大量泥沙奔騰而下,俗稱鐵板沙,引進農田灌溉,泥沙逐漸沉積而成豐厚肥沃的黑色土壤。

什麼樣的土壤,長出什麼樣的作物;黑色土壤既有黏性、又含有豐富有機質,廣大農田以種植水稻為主,這就是「濁水米」煮成白飯,有點黏又不太黏,又香又Q的「秘訣」。

事實上,大好良田,幾乎種植什麼作物都適宜、都有優良品質,像溪湖蔬菜、員林水果、大村葡萄、二林甘蔗、芳苑大城花生、社頭芭樂、田尾花卉苗木、溪州尚水稻米…。

豐沛的水源、肥沃的黑土,再加上西部平原穩定的氣候,這是何等得天獨厚、世世代代安身立命的好所在,也是島嶼珍貴的糧倉、台灣民眾日常食物的重要來源。

3

從1950年代,國民政府「犧牲農業、扶植工業」的經濟政策下,剝削農民、苛捐重稅、輕賤農業,大力扶持工商集團、給資金、給優惠、要土地給土地的政策下,工商繁榮挾以開發主義思維,不斷衝擊,主宰著社會的普遍價值。原本以農立國、奠定大好條件的台灣農業,一連串節節敗退的現象,檢討不盡,令人浩嘆又浩嘆。農地不斷萎縮,大量開發工業區、科學園區、產業園區…。

彰化平原,最富庶豐饒的農業縣,也快速淪陷。歷任行政首長、地方民代政客,少有真正用心把握上天恩賜的大好資源,照顧農民,培植農業,發展農業經濟,反而搶搭急功近利的潮流,「主動」規劃或配合財團,趁勢大搞水泥建設,佔據大片海岸,毀棄一地又一地優良農田,從七○年代大力推動工業區,完全未做整體規劃,遍佈全縣各鄉鎮:福興鄉福興工業區(1973年)、埤頭鄉埤頭工業區(1979年)、線西鄕彰濱工業區(1979年)、鹿港鎮彰濱工業區(1979年)、芳苑鄉芳苑工業區(1982年)、田中鎮田中工業區(1990年)、和美鎮全興工業區(1990年),和民間開發的北斗工業區…。

再加上彰化縣最北端、彰化市臭氣遠播、惡名昭彰的台化工廠,最南端溪州鄉的正新輪胎工廠等等,獨立佔據各地,至少千家以上的工廠。每一處工業區、每一家大小型工廠,造成多少嚴重的環境衝擊,污水排放到哪裡去?多少河川死滅、多少良田污染?風會吹、雲會飛,飄散空氣中的烏煙瘴氣,會隨雨水降落地面,毒害多少作物、毒害多少生物種類? 

依監察院報告指出,公告列管的農地場址,彰化縣就占了6成,污染面積位居台灣之冠,其中被列為高污染風險的農地就有100多公頃。

彰化縣政府行政首長,是無知、無能、還是無天良?非但無感無覺,束手無策,不用心去解決、去改善嚴重的農地污染、河川污染,反而變本加厲,近幾年更積極開發二林中科四期園區,二林精密機械園區、鹿港打鐵厝工業區、彰濱工業區崙尾區、正在環評爭議當中的大城產業園區…等大型工業區。

還有預定佔據芳苑、大城海岸溼地二千公頃的「國光石化」開發案,若非凝聚全民意志而擋了下來,整片彰化海岸全部淪陷,毒害情況更不堪設想。

數十年來各式各樣的「建設」,將彰化平原大好農田,糟蹋得支離破碎。僅剩莿仔埤圳中上游的彰南數鄉鎮,還有便利的灌溉水源、還保留大片乾淨土地。

然而,彰化縣政府竟然也不放過,絲毫不懂愛惜這片珍貴的台灣糧倉,繼西南海岸國光石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大型開發案,又覬覦溪州農鄉,和一家「開發公司」「合作」,規劃佔領台糖用地約百公頃,名為「彰南產業園區」,預定引進高污染產業橡膠輪胎工廠。

不知是這家「開發公司」去找彰化縣政府,還是彰化縣政府主動去找這家「開發公司」?他們之間有什麼牽連?

「彰南產業園區」位置在溪州鄉最西南角的水尾村,毗鄰竹塘鄉、埤頭鄉、和雲林縣西螺鎮。溪州、竹塘、埤頭三鄉鎮,正是彰化縣發展優勢稻米特定農業經營區前三名。西螺鎮則是蔬菜產區的重鎮。不只嚴重影響周邊村庄聚落的居住環境品質,方園十多公里、數千公頃遼闊農田,勢必遭殃。

4

每項開發案一通過,縣政府總是當做了不起的政績,在火車站等人潮最多的地方,得意洋洋竪立大型看板,例如「中科四期」的看板是:

彰化好消息
縣政府成功爭取
中部科學園區設在彰化
四千億的建設投資
二萬五千個工作機會
想像一下,我們把新竹科學園區搬到彰化來了!
(旁邊配上一大幅縣長本人的肖像)

二萬五千個工作機會?把竹科搬到彰化?

事實上,六百多公頃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目前只有一家衛生器材小型公司進駐。

這是多麼膨風、虛妄而諷剌的政治宣傳。

更誇張的是,中科四期搶水工程,遭到強烈抗爭,新任國科會主委重新評估,主動提出轉型方案;縣政府竟敢在田中火車站前,大辣辣換上大型看板:

彰南大發展
縣政府成功爭取
中科轉型精密機械園區
四千八百億的建設經費
創造三萬個工作機會
已動工!彰化縣成為台灣工業發展重鎮
(照例有一大幅縣長揮手肖像,佔據將近一半看板。)

啊!三萬個工作機會呀!在哪裡呢?

「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當然又是縣政府拚經濟的一大「政績」,理由還是千篇一律、冠冕堂皇:「創造就業機會」啦、「帶動地方繁榮」啦…。

問題是,鄉親接受這樣的發展嗎?

開發工業區若真能帶來那麼多工作機會,農業大縣彰化縣工業區總面積超過五千公頃,僅次於雲林,已經是全國第二大工業縣了,還需要再開發這一百公頃工業區嗎?何況,工業區堂皇的目的,是要供給青年「返鄉」就業機會,而我們的青年接受嗎?

返鄉務農不是工作機會嗎?

2014年2月底,一群水尾村的在地青年,無意間由縣長施政宣傳單中得知,座落於村莊北側、印象中總是一片綠油油的「水尾農場」,即將被縣政府徵收、開發為「彰南產業園區」,將引進橡膠、塑膠等高污染產業,打造彰化縣為「輪胎王國」。

憂心家鄉環境再度被污染、憂心彰南優良農田步入彰北重金屬污染後塵,於是這一群在地青年決定號召村民,組織「反彰南產業園區自救會」,展開反對縣府開發污染工業區、保護百頃優良農田行動。

幾乎任何地方的所謂「開發案」,或多或少總有贊成與反對、雙方民眾的衝突。

非常特別、或者說非常「吊詭」的是,「彰南產業園區」不只全縣環保團體抗議,全鄉無人表示贊成,而且,包括公職人員:不分藍綠的立法委員、縣議會議長、縣議員、溪州鄉長、鄉民代表、村長.....一致站出來反對。唯獨縣政府完全不理會所有反對聲音,恣意妄為,處心積慮「依法」進行「開發程序」。

這是什麼道理?隱藏什麼玄機?

如果這是必要的國家重大建設,還可討論,然而,很確定這只是為某些廠商量身訂做,無關乎什麼公共建設,為何罔顧地方民意、一意孤行?

在一波一波的抗爭行動中,許多在地農村青年站出來,無論是年少即自願留下來,或出去闖蕩過一陣子而返鄉,總因不忍父母年事已高還這麼辛勞,同時懷抱著農村夢想,參加培訓,認真學習新式耕作,像網式蔬菜、瓜果,無農藥自然農法。

他們何曾想過,踏實的返鄉夢,即將變惡夢來臨。一向只知流汗勞動,不擅長口舌言詞,被迫站出來,不會講什麼大道理,只是反覆敘述農作實務和願景,耐性說明污染的危害,乾淨水源、乾淨環境的重要性。

他們懇切的說:農產品一旦遭受污染,誰敢吃呢?即使賣得出去,我們的良心過得去嗎?

身為他們的國中老師,身為鄉親長輩,看著他們惶急地連繫,擱下農事,聚集在龐大建物的官府衙門前面,在警力重重戒備下,動作有些生硬,拉起抗議標語;聲音有些壓抑,呼喊訴求口號,盡量保持理性溫和,卻掩飾不住憂慮而無比激憤,我不自覺的淚流滿面。

多次和自救會農民、在地青年,一起站在這片工業園區預定地的遼闊田野,拉布條、舉辦記者會、說明會,握拳振臂呼喊口號的時候,我也都會忍不住流下淚來。

為什麼我們的官僚體系,會如此背棄祖先傳承下來,敬天敬地的土地倫理?為什麼我們的台灣社會,容許輕賤耕作、操弄炒作的土地價值觀?

多年來,常聽到農村人力老化的感慨,極力鼓舞農村青年返鄉逐夢,承續務農行業、耕耘家鄉田地。這一批返鄉青年,正是台灣農業的新希望呀!縣政府不積極輔導、鼓勵青年返鄉務農已不應該,怎麼忍心還要如此蹧蹋他們?

縣政府一再聲稱,本縣工業用地已經不敷使用,需再開發新的工業區,以符合廠商需求。

事實上,查一下「台灣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搜尋彰化縣內待租售工業用地,就很清楚,彰化縣十多處工業區,閒置面積很大,尤其上千公頃以上的彰濱工業區,至今進駐率並不高;由「科學園區」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的中科四期六百多公頃,目前只有一、二家小型工廠進駐。

私底下我們聽到縣府人員坦言,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只租不賣,條件限制也比較嚴格,廠商沒有「興趣」;而彰濱海風溼氣重、鹽分高、廠房機器容易鏽損,更不適合…。

所以呢!只好任其荒廢。於是縣政府再出面「工商服務」,和「開發公司」合作,巧立工業區名目,再向台糖「爭取」大片全新農地,再轉手販售給廠商(主要是少數幾家國內輪胎大廠),完全不顧這裡是何其珍貴的優良特定農業區,數千戶農家賴以維生,安身立命的好所在。

原來,「可以轉手出售土地」,將「耕作」變更為「炒作」,才是藏在堂皇理由裡的魔鬼在作祟呀!

5

什麼是「彰南產業園區」?開發過程有多少法律瑕疵、重重疑雲?

「彰南產業園區」原名「彰化人纖專業工業區開發計劃」,1998年9月有條件通過第二階段環評審查,並獲准報編為工業區;隔年8月,經濟部同意變更開發單位為彰化縣政府。但因諸多因素,一直閒置,未能完成開發及招商。過了十多年,已遭人遺忘,當地農民不忍上好良田荒廢,承租來耕作。

不料彰化縣政府2010年2月翻出這一舊案,在「彰化人纖工業區」同一地點,提出新的開發計劃,變更為「彰化縣彰南產業園區」。

然而,依據當年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2010年5月12日廢止,下稱「促產條例」),「彰化人纖」經編定公告為工業區後四年內,未取得建築執照,工業區編定根本早就失效,也就是說這片良田不能作為工業區使用。未料,彰化縣政府與工業區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試圖瞞天過海,視若無睹促產條例的規定,竟然打算以「申請延長期限」方式來偷渡,但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於2010年4月29日區委會第273次審查結論中清楚表示廢止內政部1998年9月15日同意之「『彰化人纖專業工業區』開發計畫」,要求彰化縣政府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因此本案應屬於「新的開發計畫」,也應當是新的開發行為。

然而,當彰化縣政府以新案提出申請時,促產條例已經失效,應依新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提出申請,豈料,經濟部卻無視法務部見解,居然硬拗主張彰化縣政府應該依照已廢止的促產條例申請,此舉真正用意有二:第一,規避產創條例第33條第4項的權利人與利害關係人的程序參與權利(應召開公聽會);第二,加速開發腳步,縮短行政流程。就這樣,我們這群住在彰南產業園區預定地週遭居民的權益,就被這些強調「行政效能」官僚犧牲掉。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觀念也在變,事隔十多年的社會條件,已產生很大變化,而且「彰南產業園區」和「彰化人纖」的開發目的,並不相同,根本是全新的開發行為,並非單純的名稱或內容變更,本應重新提出申請,並辦理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縣政府卻刻意規避,只進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簡稱「環差」。依環評法規定,只要「彰南產業園區」未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所有開發行為的許可,通通無效。

退萬步而言,縱使認為前述開發許可有效,然而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彰化縣政府最遲應於內政部開發許可核准之日起三年內,即2014年9月6日之前,必須申請整地排水計劃,審核通過,否則開發許可即為失效。

彰化縣政府原先規劃「彰南產業園區」是向台糖公司「徵地」,但2014年6月16日,內政部召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會議,委員提出諸多質疑,非但不具有(符合)「公益性和必要性」的徵收要件,反而是「公害性與非必要性」至為明確,因而決議擱置。

彰化縣政府仍不放手,不知為何,如此急迫,不擇手段,到底為了拚誰的經濟?在開發許可即將失效前幾天,透過各種勢力介入,影響台糖公司,通過「以租代買」,雙方簽訂租約,縣政府取得一年土地使用權。但「附帶條件」很清楚,尚未完成土地徵收審查之前,不得動工,而且依法根本不可以通過整地排水計畫。

依照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相關規定,申請整地排水計畫審核,如非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依據內政部公文,使用同意書不得附任何條件,但縣政府與台糖公司只簽訂一年租約,依法不可以通過整地排水計畫審核,但縣政府仍一意孤行,強渡關山,不惜違法也要通過整地排水計畫。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縱使彰化縣政府機關算盡,用盡心機,卻忘了促產創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申請設置之產業園區,應自核定設置公告之次日起三年內取得建築執照;屆期未取得者,原設置之核定失其效力。」而彰南產業園區於2011年11月25日經縣府公告設置,從次日起算三年,也就是2014年11月25日前,彰化縣政府仍未取得彰南產業園區的建築執照,因此彰南產業園區的工業區設置之核定處分已失其效力,這塊近百公頃的優良農地自應回歸農用。

我們要嚴肅敬告彰化縣政府,保留一片乾淨農鄉,促成返鄉青年逐夢,維護一座台灣重要糧倉,有那麼因難嗎?工業繁榮一時,環境污染卻萬劫不復,人人受害。沒有清新空氣、乾淨流水的土地,後代子子孫孫如何紮根、如何安身立命?

所有的開發案,龐大土地從何而來?除了強制徵收農民田地,最簡便的方式便是取得台灣第一大地主、也是全世界最大地主「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大面積高優質農地。

多年來,彰化縣政府挾開發之名,不斷毀田滅農,尤其是2008年以後,更是肆無忌憚,短短數年至少毀掉上千公頃良田,其中大部份是台糖所屬農地,正是從各位董事手中慷慨大方地送出去,配合的功勞真不小呀!我們正在研擬,如果此案真的通過,將在村庄口、工業園區旁側,豎立「紀念碑」,刻上各位董事的大名、簡介,讓後代子孫永誌不忘。

6

2014年11月27日,縣市長、鄉鎮長等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國民黨縣長候選人公開表明跟隨前任縣長規劃,「彰南產業園區」開發立場不變;民進黨縣長候選人則多次明確宣示,支持「反彰南產業園區自救會」,並簽署「彰化縣市各環保團體組織聯合聲明」。

這份聲明,提出三項承諾,候選人參選政見應納入共識環保政見。

其中第一項是:

彰南地區絕不繼續發展工業,應朝向精緻農業發展,以維護糧食安全、捍衛農民生存。

投票結果,民進黨候選人大贏國民黨候選人而當選。在本鄉得票率是2與1之比,尤其是水尾村,將近9:1,可見民心之向背。

我們安心等待新任縣長宣佈撤銷此案。

2015年1月15日,新縣長上任三週,電邀自救會成員和溪州鄉公所秘書去縣政府討論。

新任縣長邀集鄉親去縣府,主要目的是徵詢大家意見,或者說想要說服,彰南產業園區繼續開發,條件是不准許高污染、高耗水產業,而是讓在地低污染的「違章」工廠進駐,或是引進低污染產業,縣政府會嚴格把關。

在場自救會成員非常驚訝,選前不是承諾彰南絕不開發工業區嗎?一旦開發,如何把關?空氣污染、有毒廢水如何監測?太多太多事例,無從追究,連麥寮台塑六輕當初要設廠,都敢拍胸脯保證零污染,而今怎樣呢?眾所週知,多少抗議,誰奈他何?

陪同前去縣府的蠻野心足謝律師,當下向縣長「報告」,最新通過的法令依據2014年12月31日的非都市土地管制使用規則第31條之1、第31條之2以及2014年1月22日新修正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規定,面積低於5公頃的低污染「違章」工廠,可在特定農業區以外的土地就地合法,無需另做「安置」;反而整個開發案程序上疑雲重重,我們已提出訴訟,請縣長調出全案相關公文、合約資料。詳做比對,要求徹查有無違法、圖利廠商等情事。

自救會成員堅定表示,請縣長信守承諾,多用心關注農村、發展農業。大家十分納悶,新任縣長在遲疑、考慮什麼?為什麼會改變態度?是誰的建議?是誰提供給縣長資訊?用意何在?

私下去探問,才知悉一些來龍去脈。

原來2014年12月16日,新舊任縣長即將交接前10天,縣政府建設處承辦人員,行文內政部要求召開「彰南產業園區」土地徵收審查會,12月底,又打電話去內政部詢問(催促?),內政部於2015年1月5日發文給彰化縣政府,說明將於1月23日召開「彰南產業園區」土地徵收審查第三次小組會議。

自救會成員和縣長對話過程,只感到事有蹊蹺,完全不知內情,私下探問到這一訊息,忍不住激憤,立即商議決定,審查會當天(1月23日)發動鄉親到內政部抗議,向審查委員們表達在地居民不滿的聲音。

隔天,1月16日,自救會得知縣政府傳給內政部電子公文,主動提出審查會暫緩請求。

這項開發案,新任縣長不能果斷撤案,顯然他的身邊有不同「意見」在角力。目前就這樣懸在那裡,未來還不知道會如何發展。

各位台糖公司董事,我不厭其煩敘述這些情節,掀出重重疑雲,只希望有助於你們確實認清,藏在堂皇理由背後真正的「推手」是誰,是為了什麼目的?

你們都很清楚,無論是徵地或租地,通過與否,主要關鍵就是掌握在你們手中。

誠摯邀請你們來吾鄉走走,站在「彰南產業園區」預定地,瞭望四周遼闊田野,親身感受黑色土壤孕育著多麼豐饒的生命力,貼近一群在地青年,傾聽他們懷抱著怎樣踏實的農村夢想。

【附記】本文之完成,特別感謝彰化縣環保聯盟施月英、反彰南產業園區自救會成員─溪州子弟鐘順禹老師整理資料、蠻野心足律師謝孟羽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