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高雄設廠環評火速過關,暴露出地方環評利益迴避、公開透明都不足弊病

2022-05-04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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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高雄設廠環評火速過關,暴露出地方環評利益迴避、公開透明都不足弊病

中油高雄煉油廠舊址將開發設置的楠梓產業園區,日前已通過環評。(資料照,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高雄市環保局以1.5個月的時間召開3場環評會議,台積電在楠梓產業園區設廠的開發案件火速過關。會議中直播延遲、記者無法採訪,環保局長擔任主席審查經發局的開發案件,都令環保團體詬病,而這只是地方環評的冰山一角。

2022年4月中旬,楠梓產業園區開發計畫在環評大會通過,台積電立即發布新聞稿表示樂見審查結果,因為台積電即將進駐,興建7奈米與28奈米晶圓廠,預計2024年開始量產。高雄市環保局在3月先是一個月內召開兩次環評初審,4月的環評大會則在局長張瑞琿的主持下通過。

直播卡頓、記者無法入內採訪,僅花1個半月就通過的環評,凸顯出地方環評未盡迴避利益衝突、又未落實公開透明。

環評大會主席與環評委員皆含高市府人員惹議

當天會議中,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透過直播就發現,楠梓產業園區的開發單位為高雄市經發局,主席卻是環保局長,而審查過程中,高雄市海洋局、水利局與農業局副局長也擔任環評委員,主席與環評委員皆包含市府機關人員,恐怕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環評委員主要由政府機關人員與專家學者等15人至21人共同組成,後者不少於3分之2,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規定,當開發單位為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主辦機關,而由地方政府舉辦環評時,地方政府機關委員應全數迴避出席會議與表決。

不過,張瑞琿解釋,根據環保署2016年的函釋,開發單位若為「地方政府所屬機關」,除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需要迴避之外,其餘單位不需要迴避,因為楠梓產業園區的開發單位為經發局,因此環保局不用迴避。主管環保署環評業務的環保署綜計處長劉宗勇也做此解釋。

美麗灣環評爭議,讓環保署修法增訂利益迴避條文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的利益迴避規定肇因於「美麗灣」的環評爭議。美麗灣是台東縣政府在2005年與美麗灣度假村公司簽訂的BOT開發案,台東縣政府同時具備主管機關、環評機關、主辦BOT的機關身分,時任台東縣長的鄺麗貞、以及當時的副縣長,還有3位縣府一級主管,卻都參與2008年的環評審查投票。

環評結果出爐後,在地民眾隨即以「應迴避而未迴避」、「環評結論不合法」為由提起行政訴訟,直到2016年台東縣政府才確定敗訴。環保署則在2015年修法在《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新增利益迴避的條文,避免政策護航,新法在2016年初正式上路。

20201111-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11日出席「美麗灣渡假村6.29億疑雲,籲監察院調查化解」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東縣政府在2005年與美麗灣度假村公司簽訂的BOT開發案,過程中爭議不斷,到2020年還有相關的陳抗事件。(資料照,顏麟宇攝)

回頭來看,在楠梓產業園區的環評審查過程中,高雄市政府人員需要迴避嗎?負責美麗灣訴訟的律師詹順貴就指出,純就法律概念來說,「直轄市政府」和「所屬機關」是不同單位,但各機關提出的開發案件屬於地方首長決策,會出現「機關偏見」的現象,因此「所有官派代表都應該迴避!」

在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的論文《美麗灣公民訴訟對於環境影響評估法適用爭議之釐清》一文中就提到,當決策者所隸屬的機關要達成特定目標時,會刻意使程序達成特定結果,尤其縣市政府所屬公務人員,可能受到地方首長政策或個案指示的影響而出現偏頗的決策。

北市社子島案、彰縣打鐵厝案,官派委員全數迴避

細究其他縣市,六都當中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與台中市在市府局處提出開發案件時,官派委員皆全數迴避,台南市與高雄市則僅有開發單位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委員,非六都的基隆市、苗栗縣、彰化縣、屏東縣、宜蘭縣、金門縣與新竹縣市在遇上府內開發案件時,官派委員也全數迴避。

許博任舉例,極具爭議的台北市社子島開發案是由都發局提案、彰化縣打鐵厝園區則是綠能發展處負責開發,兩個案件都是官派委員全數迴避,「高雄市政府官派環評委員在楠梓產業園區的環評初審階段都全數迴避,沒有理由在大會時就不迴避。」

20220125-基隆河水災專題,社子島及關渡紅樹林濕地,淡水河基隆河匯流。(顏麟宇攝)
極具爭議的台北市社子島開發案,環評時官派委員全數迴避。(資料照,顏麟宇攝)

「既然政府要做,就要做得徹底!」前民進黨立委鍾孔炤在上一屆立委任內,也曾質詢同樣的問題:「『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擔任開發單位時,直轄市或其他縣市政府機關委員迴避原則,《環評影響評估法》及施行細則並沒有相關的規範,環保署僅以函釋說明。」

環保署在2017年公布的《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草案曾經新增1條,即是規定地方政府所屬機關的開發行為若由地方政府審查環評,任職於機關的委員必須迴避審查與表決。不過《環評法》修法年年卡關,任憑各縣市政府自行解讀《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環保署在2015年修法時,同時針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環評項目進行明確分工,大致從開發面積、設立工廠類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環境侵害程度等方式來區分。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當時就擔心,在地方環評機制不被信任,資訊不夠公開的狀況下,難以信任地方政府審查更多開發案。

20220426-SMG0034-N01-李佳穎_02_中央與地方環評分工重點
 

過去環保署僅針對環評大會透過官網直播,專案小組審查則僅針對少數重大爭議案件,都不會在網路留檔。環保署目前不論專案小組初審或是環評大會審查皆直播上網留存,這卻是近兩年環保團體才爭取到的權利。

環評會議皆應直播,僅5縣市做到但也狀況連連

彰化環保聯盟過去經常自行透過臉書直播環評會議,在2020年2月彰濱事業廢棄物處理廠與二林精機產業園區的環評上,卻遭主席兩度動用旁聽要點,要求徵詢與會人士意願才能繼續,避免部分委員被針對性地拍攝。當時經環保團體抗議後,環保署才承諾,無分大小環評皆透過youtube直播。

放眼縣市政府,僅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與嘉義縣有直播,高雄市目前僅有4場直播,其中3場就是楠梓產業園區台積電設廠環評的初審與大會審查,使用時現場的聲音與網路還因工作人員技術不熟而一度延遲。除了上述5縣市之外,其他縣市甚至付之闕如,在本土疫情之下增加了參與門檻。

20200219-二林精機園區19日於環保ˋ署召開環評審,地方民意代表舉布條高喊贊成。(盧逸峰攝)
二林精機園區2020年在環保署召開環評會議時,支持和反對的團體都到場聲援,環團直播會議一度受阻 。(資料照,盧逸峰攝)

為因應疫情,環保署自4月下旬將環評會議全數改為線上召開,使用的軟體卻自去年(2021)就遭環保團體批評狀況連連,包括無法順利進入會議、必須使用IE瀏覽器才能使用,形成數位落差;此前在實體會議上,也曾發生發言時間嚴格限制在3分鐘,「嚴重限縮民眾的參與權與知情權。」

「環評報告書都上百頁起跳,怎麼可能用3分鐘就講完所有問題,我們都要很多人一起登記發言,我再和其他發言者借時間。」施月英提到,中央與地方的環評會議在環評期間經常以降低感染風險為由,要求發言在3分鐘以內,結束後儘速離開現場回到旁聽室。

現場參與楠梓產業園區環評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也在現場因多次爭取發言時間,遭一旁工作人員逼近要趕下台,連民間環評委員都出來幫忙喊話。這一切都仰賴當事人陳述,有別於環保署開放記者在環評大會中全程採訪,高雄市環保局僅開放記者在會議開始前後3分鐘入場拍攝。

全台僅7縣市有環評專屬網站,公開透明度待加強

目前在環保署的環評書件論壇可以看見當周全台各地環評會議的資料,能下載環評報告書查看,也能以個案關鍵字查詢,了解歷次相關會議來龍去脈;但若想要知道各地方政府歷次會議記錄,僅有7縣市有地方環評的專屬網站,其他都只能在環保局網站大海撈針,非常不便。

20220426-SMG0034-N01-李佳穎_01_各縣市環評公開透明、利益迴避狀況
 

在沒有公開透明監督的狀況下,環評審查容易淪為跑流程。過去台中市政府在審查台中東豐快速道路時,時任環評委員林子淩就指出,環評委員在過程中沒有針對地質資料進行實質討論,就連在會勘過程中要下車現勘也被阻止。

施月英也表示,在彰化打鐵厝園區審查過程中,縣府不顧內政部已定位開發計畫不符國土計畫,民間委員蔡嘉揚憤而離席,縣政府仍執意通過環評,「擺明了就是要開發!」

翻閱各縣市地方環保局的會議記錄,不少案件都只經過一次審查會就拍板定案,意見寥寥數行。一位曾任地方環保局長的人士表示,地方開發案件規模小,通常不具太大爭議,環評委員都是從不同縣市前來開會,每次會盡量將案件集中討論審查,而審查速度也展現行政效率。

環評不被信任,反而影響開發進程

環評一度被政界與產業界視為阻礙台灣投資的絆腳石,但沒有嚴格迴避利益、落實公民監督的環評,只會讓山林風光一片一片失去。當環評不被信任、碰觸違法灰色地帶,也徒增後續訴願與訴訟成本,反而影響開發進程,讓企業落人口實。中央政府應盡快補足環評的漏洞,地方政府也應落實法規,讓民眾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