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6年預告、農業委員會及海洋委員前後接棒,不斷溝通協調,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在昨天公告,今(9月1日)正式上路。公告面積廣達763平方公里,範圍包括苗栗、台中、彰化、雲林等四直轄市、縣(市)海域,打破台灣最大重要棲息面積以及跨越最多縣市紀錄。
從此,在此重要棲息環境範圍內的土地利用及建設,須以白海豚及海洋生態為念,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
讓牠安居台灣沿岸 漁民認同是關鍵
台灣社會終於給出白海豚一個法定的家。海洋委員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公告「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也是台灣第一座海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族群數量咸認不破百,目擊紀錄逐年下降、族群數量無法止跌的台灣白海豚(Sousa chinensis ssp. Taiwanensis)是生活在台灣西岸、中華白海豚(Sousa chinensis)下的一個亞種,為我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瀕臨絕種野生動物。
自從2008年農委會公告中華白海豚為保育類物種後,即進行重要棲地研究調查,歷經6年完成重棲範圍調查,2014年4月21日預告,但因各方意見不同,多年來未能如願公告。
隨著海洋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為海委會,這項任務也交棒給海保署,並以農委會的基礎持續與各權益關係人溝通協調,經海洋野生動物諮詢委員會第1屆第2次定期會議決議,於今年4月9日再度辦理預告,並於7月31日完成預告程序,公告範圍與當初農委會預告範圍一致,並且一公告即上路。
海保署認為9月1日比較容易記住,希望民眾記得這個象徵集合所有權益關係人努力所達致的成果。
海保署副署長吳龍靜受訪時表示,公告的關鍵是獲得漁民的認同。漁民擔心劃設重棲後,影響其既有之利用行為及生計。經過數年來不斷的溝通,說明重棲的畫設是為了維護適合白海豚生存的棲地,既有的撈捕行為並非以白海豚為對象,也不至於影響白海豚,因此既有的撈捕行為並不違反重棲相關規定。
除了說明外,海保署也提出設立獎勵機制的配套,邀請漁民回報目擊白海豚的時空資料,由海保署提供獎金;這項措施已規劃完畢,只待明年編列預算即可上路。
執法行不行? 拖網漁船、水下噪音將加強取締監測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受訪時表示,「禁止網漁船距岸3浬內作業、禁止50噸以上拖網漁船於距岸12浬內作業」不須劃設重要棲息環境劃就能依據《漁業法》做到,重點在於能否落實執法。
他舉例說,若從大城海岸發現違規拖網通報,海巡從台中港出發抵達現場最快也要2小時,加上彰化海岸灘長水淺,海巡署的查緝船不夠靈活、難以靠近執法。就算確認拖網違規行為,也只能送交地方政府,結果往往輕判,對於違規行為難達到遏阻效果。
施月英認為,劃設重棲的意義應能依野保法裁罰,裁量權交給海巡署。
吳龍靜解釋,白海豚重棲施行後,海委會內部共識將加強執法。海保署也與重棲範圍內既有商貨漁船利用行為協商,對於行駛速度較快的船舶,在重棲範圍內放慢速度,預防或避免影響鯨豚。只是拖網漁船違規行為非基於傷害白海豚,也未構成野保法第8條第2項開發行為的認定,因此只能依據《漁業法》,交由縣市政府裁罰。
此外,對於重要棲息環境預告範圍,施月英擔心不足以庇護白海豚。對於彰化海岸潮間帶低潮線離岸5公里(約2.7海浬),海水退潮時,白海豚就只能緊貼著沿岸活動才能受保護。
環評雖為白海豚保育訂下施工打樁的水下噪音標準為160分貝(db),業者也表示避開重要棲息環境範圍,但是水下噪音監測不可停。施月英提到,目前台電的風場是距離重要棲息環境最近的,雖為示範風場,但環評用只要求水下噪音180分貝(db),而且24小時都可動工,是否造成白海豚影響,應該持續監測,否則再生能源恐成血色能源。
對此,吳龍靜表示,無論重棲公告與否,保育白海豚的任務已常態在進行。除了計畫經費委託水下噪音監測,風機打樁施工現場也都有受訓合格的「台灣鯨豚觀察員」(TCO)觀測,隨時回報水下噪音監測資訊。
而以台大為首的跨國研究團隊,新近發表的研究,以風場打樁音量對海豚免疫功能的影響為主題,發現水下噪音聲曝值(SEL)138分貝以上就會抑制海豚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