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關廠六年國賠獲判4.8億 民團:該賠地方居民

2022-09-2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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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化關廠六年國賠獲判4.8億 民團:該賠地方居民

 

圖/文:王子豪

台化彰化廠2016年因空污問題與彰化縣政府發生爭議、最後關廠,但台化也對彰縣府提出國賠訴訟。彰化地方法院今年(2022)7月一審判決台化勝訴,縣府需賠償台化4.8億元註釋。地方環保團體今天(9/29)召開記者會,認為台化彰化廠早就有關廠打算、只是藉爭端提國賠;更痛批台化不但沒有賠償地方居民健康損失,反倒還想用國賠來賺人民血汗錢,後續將緊盯二審訴訟。

台化彰化廠內有3組汽電共生系統,一方面供應其它製程蒸氣熱能,同時也發電自用,且有餘電賣給台電。這3組汽電共生的相關許可證註釋有效期限原至2016月9月,在台化申請續用的過程中,與縣府有諸多爭執,期間環保署則兩度作出有利台化的訴願決定註釋,但彰縣府仍堅拒放行,最終汽電共生的許可屆期失效、全廠也停擺關廠。

民間團體則指出,台化彰化廠原本就有關廠打算,只是藉著爭議提國賠。環化環盟監事顏淑女表示,台化副董事長洪福源2016年的時候,自己就說彰化廠已經續虧損5年、年虧損3億多;當年縣府要台化申請「異動」、但台化堅持申請「展延」,根本是故意讓自己卡關。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表示,台化過去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現在應該補償彰化廠附近約20萬居民肺部篩檢費用,進行區域的健康情況調查研究,如果發現有居民健康受損,更要賠償健康損害。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台化彰化廠其實就是燃煤電廠。他表示,雖然從經濟部、能源局、到縣政府、台化都不願意公開確切的數據,但他從燃煤量、效率費率等數據自行估算,台化彰化廠2016年大概靠賣電給台電賺了超過10億元。吳韋達說,台化本業虧錢,理當自己就要想著停損停工,現在卻還向彰縣府求償天價,十分不合理。

彰化地院判決的一大判斷理由是,在台化與彰縣府爭議的過程中,台化向環保署提出3次訴願,環保署3次都作出有利台化的決定、撤銷彰縣府處分。判決書表示,對於被撒銷的行政處分的違法性,受訴願決定拘束,不能作出相異的認定。立委陳椒華批評,環保署當時在這件事上一再偏袒台化,質疑環保署是台化轉虧為盈大計的幫手,並造成這起台灣空污公害史上的重大環保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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