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開發先不要 環團籲檢討既有問題前 暫緩離岸風電第三階段

2020-12-30 12:34

區塊開發先不要 環團籲檢討既有問題前 暫緩離岸風電第三階段

2020年12月29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能源局日前預告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將開放整片海洋讓業者自行選址,預計年底就要正式公告,有別於第二階段先由政府公告「潛力場址」,再讓業者來投標。

環保團體今( 2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暫緩實施,並先檢討離岸風電政策發展至今所遇到的諸多問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指出,政府應先完成「海洋空間規劃」,引導業者往正確區位設風場,貿然開放業者自行選址,將導致漁業、風電及生態衝突一再重演。

媽祖魚保育聯盟、彰化縣環保聯盟、立委陳椒華、蠻野心足生態協會2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區塊開發暫緩實施。孫文臨攝

 

 

媽祖魚保育聯盟、彰化環保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今(29日)記者會呼籲暫緩區塊開發。孫文臨攝

區塊開發10年10GW  能源局開放業者自行選址引發外界疑慮

能源局11月底預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草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開放業者自行選址,但須符合相關法規,並取得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礦業權、漁業權等主管機關的「不反對意見書」才可申設。據了解,目前已經有近20個風場浮上檯面,搶攻2025年~2035年,10年10GW的離岸風電開發。

立委陳椒華表示,由於過去政府沒有積極推動綠能,近年能源轉型政策確實有時程壓力,許多基礎調查資料尚未完備,離岸風電就已經要走到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卻也導致諸多問題,例如未依政策環評『先遠後近』來開發、缺乏在地監測資料、水下噪音標準過於寬鬆、離岸風電與漁村衝突等,「能源局、環保署、海保署應該先把既有的問題解決,再來推動第三階段區塊開發。」

立委陳椒華認為,政府應該先盤點目前離岸風電開發遇到的問題,解決後在往下走。孫文臨攝

 

 

立委陳椒華認為,政府應該先盤點目前離岸風電開發遇到的問題,解決後再往下走。孫文臨攝

彰化環保聯盟主任吳慧君說明,2016年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的政策環評結論載明要「先遠岸,後近岸」,並優先開發航道外側區域,累積開發經驗及調查資料後,再考量航道內開發。「但彰化外海的西島、彰芳、台電、中能皆在航道內的近岸海域,已經陸續動工」,政策環評形同具文。

吳慧君指出,彰化外海的的離岸風場占全台七成,卻同時是白海豚重要棲息地,也是重要漁場之一,「在缺乏完善海域空間規劃的狀況下,即使風電廠案個案經過環評,但好幾個風場疊加的環境影響卻無整體評估。」恐造成海洋生態大範圍的嚴重破壞。

彰化環保聯盟主任吳慧君出示2016年政策環評書,強調區塊開發應該先遠後近。孫文臨攝

 

彰化環保聯盟主任吳慧君出示2016年政策環評書強調「區塊開發應該先遠後近」。孫文臨攝

環團呼籲:在落實環評監督、完成海洋規劃前,暫緩區塊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鯨豚研究員郭佳雯說,雖然離岸風場開發需經過環評,承諾相關環境影響減輕措施,如打樁時的減噪氣泡幕、鯨豚觀察員、施工時間等,但實際執行卻狀況連連,「環保團體就發現兩座風場在施工階段,未派出足夠鯨豚觀察員或鯨豚觀察船提早離開等問題,未落實環評承諾,環保署卻難以即時掌握。」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郭鴻儀也表示,台灣目前仍缺乏足夠的在地監測資料,都是參考國外研究報告,但這些「減輕措施」在台灣的海域,對於台灣的海洋生態,是否真的有效也仍是問號,恐怕淪為紙上談兵,「經濟部能源局有擬訂調查及監測方法,並進行現場實證調查,但卻遲遲沒有公開研究結果。」

由於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在即,郭鴻儀呼籲,經濟部應盡快公開相關報告,補足環評對台灣海洋生態資料及規範的不足之處。

涂又文則說,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開放業者自行挑選離岸風電場址,許多業者已經在地方舉辦說明會,漁民身為利害關係人卻經常被排除在外,現行的制度無法積極保障漁民權益,「海上的漁場無縣市界線,開發彰化外海也可能影響到雲林的漁民權益,在日前北部的離岸風場開發計畫,更引起諸多漁民強烈反彈。」

涂又文說,政府應依《海洋基本法》的精神,先完成海洋空間規劃,協調海域使用及競合,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引導風電業者在正確的地方開發風場,以免擴大漁業與風電的衝突,恐怕會成為再生能源發展的阻礙,對能源轉型毫無助益。

離岸風電發展即將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開放業者自行評估選址。資料照,孫文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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