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風災啟示錄(上) 90天追蹤調查廢棄物處理亂象

2025-10-3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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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捲曲的光電板躺在水裡,難以計數的細小矽晶碎片、玻璃顆粒、塑膠浮筒碎片及電線散落在岸邊,有些更已深埋入土。 丹娜絲颱風襲台後第75天(9月19日),記者重回嘉義新塭滯洪池光電場探查發現,雖然業者已將大型廢棄物清除,將數萬片光電板與塑膠浮筒運往回收處理廠,但無數細小廢棄物,仍殘留在周邊環境。 「電線夾雜光電和塑膠碎片,有點類似台南二仁溪畔的廢棄物情景」,長期關注廢棄物議題的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分析,大型廢棄物清走後,業者僅大致清理,撿拾得不夠仔細;現場廢棄物量體屬於「顯而易見」,汙染達到違反《廢清法》開罰程度,業者應再巡檢清理。 林政翰表示,電線的導體材質通常是銅,汙染風險較高,應要撿拾後拿去回收;至於光電板,他認為極度變形的板子需要人工拆解或破碎,難以進行「高值化再利用」,使得廠商不願清走。他質疑,一般光電板上面有序號,但這些棄置在外的光電板,政府統計時可能未掌握其序號,管理恐出問題。

 

風災過去90天後的10月9日,記者再度走訪現場,發現工人已展開清理,但仍未完全清除廢棄物,破損光電板堆置岸邊,部分細小碎片仍埋在土裡,要完全清除的難度相當高。

經濟部自2017年推動水面型光電,在滯洪池和水庫建設大面積光電案場,無須「環境影響評估」,僅由地方政府或地主台糖招商,並通過經濟部能源署電業籌設審查,過程中將阻力減到最小,結果新塭滯洪池商轉4年、新庄農場滯洪池2年就受災,環境衝擊也浮現。

 

 

 

 

 

碎玻璃恐傷底棲生物 矽晶片重金屬有環境風險

 

另一方面,光電板大規模受損破裂後,玻璃碎片可能落入滯洪池。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擔憂,玻璃下沉至池底,尖銳表面會割傷底棲型生物;破裂的矽晶片若未打撈,長期泡在水中,裡面的重金屬物質如銀、銅、鉛,可能會汙染水體。

對於環境部五度抽驗水質,檢測10項重金屬未超過環境基準值,謝和霖直言「水質沒超標,不代表沒有影響」,滯洪池水體龐大,檢測水質未必驗出超標,但是破裂的矽晶片若在水中溶出重金屬,都是難以分解的汙染物,會在生物食物鏈累積,需持續關注。

國立成功大學資源工程學系副教授陳偉聖指出,破碎光電板屬於廢棄物,「跟完整的光電板是不一樣的東西,它現在已經破掉,這些碎片對環境的汙染風險會提高非常多」,應避免這種清除方式。他說,太陽能板含有的重金屬汙染物包括銅、銀、鉛與錫,「破碎板子跟大自然的水接觸之後,會慢慢滲出到環境」。

「我的解方是,我們不應該再讓水面型太陽能的案子成立(通過)。」陳偉聖直言,未來天災對水面型光電造成的環境汙染,並非人力所能控制,一旦廢棄物沉到水裡,不會有人努力地打撈,將產生較大的環境風險;他主張,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政府應全面禁止水面型光電。

記者10月9日走訪新塭滯洪池,可見岸邊仍有光電廢棄物,工人展開清理。

 

 

 

 

 

記者調查發現 不只一處案場破碎塑膠浮筒

 

環境部長彭啓明8月至另一受災案場新庄農場滯洪池視察時,目睹業者露天破碎塑膠浮筒而開罰。記者在同月多次至新塭滯洪池調查,至少在3個不同時間點,目擊業者將體積龐大的塑膠浮筒丟入破碎機,經由輸送帶送出碎片,再由運輸業者載走,可見此做法相當普遍。

 

記者現場看到,破碎機周邊飄散塑膠碎粒,灰色碎片散落一地,而工作人員並未配戴口罩防護。

 

據瞭解,業者之所以現場破碎浮筒,是因為浮筒「體積大而重量輕」,載運到回收廠非常占卡車空間,運費昂貴,因此才會想出「先破碎再運走」的做法。

 

記者詢問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上述行為是否違法?他檢視照片指出,該工作場所地面泥濘及散落汙染物,不符合《廢清法》第36條的設施規範,「譬如作業環境的垃圾未撿拾乾淨,或是地面有沒有明顯落下物及垃圾,還是說泥濘,這個都可以處分」,視汙染嚴重程度決定裁罰金額。

 

他說明,工作場所應要舖設帆布,在較不透水環境處理廢棄物,也應設置告示,說明是前處理破碎的儲存區,避免引起民眾疑慮。

8月間,新塭光電業者將塑膠浮筒放入破碎機(右側怪手),攪碎成碎片後由環保業者夾起運走(左側卡車)。

 

 

 

 

 

 

塑膠微粒逸散 留在環境難清理

 

 

謝和霖認為,塑膠浮筒破碎後的小碎片掉落泥土很難清理,危害環境;破碎過程也會導致「塑膠微粒」溢散於空氣中,業者應要求勞工配戴口罩,避免吸入粉塵,危害身體健康。

 

新塭滯洪池附近的廢棄物暫置場,災後兩個月後,土壤仍夾雜大量塑膠碎片。

 

 

據瞭解,新塭案場已在8月底遭環保單位依違反《廢清法》開罰,原因是「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露天堆置未保持清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業界人士私下分析,一般光電廠商確實不熟悉廢棄物法規,且政府要求以最快速度清運,可能造成業者以較為「粗暴」的方式去清理光電板,「本來可以再使用的板子變成不能用,恐衍生很大費用;在環保稽查上,政府應使用勸導方式,不要一開始就處罰」。

 

據環境部截至9月中的統計,這次受影響光電板共計12.1萬片,其中2.1萬經檢修可再使用、約10萬片(約2003噸)需委託廢棄物處理,其中新塭滯洪池及元昱公司3案場受災最慘重。自風災發生後,記者在3個月內走訪現場十多次,製成以下事件簿,統整這段時間以來,圍繞著光電廢棄物所衍生的各種亂象。

 

 

 

 

 

光電災後處理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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