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環保署長張子敬霸凌環團 環評公民參與倒退嚕!!

2020-07-31 15:39

[會後新聞稿] 環保署長張子敬霸凌環團 環評公民參與倒退嚕!!

 時間:2020/07/30(四)10:00
 地點:立法院中興樓101室
 出席單位/人員: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洪申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施月英總幹事、吳慧君執行秘書、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葉光芃理事長、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潘忠政召集人、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陳憲政理事長、環境法律人協會/張譽尹理事長、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副執行長。
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總幹事施月英0911-761839

 記者會主要訴求
1. 請立法委員先凍結環保署預算,促使環保署儘速修訂10年前落伍法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98 年 02 月 17 日公告>,以落實擴大資訊公開與資訊公開,並刪除霸凌條款。
2. 環保署倒退嚕以武漢肺炎防疫期間為由,已明顯阻礙與限縮民眾的參與權與知情權。
3. 中央環保署心胸不開放,限縮民眾參與的惡例,成為地方環保局不敢踰越擴大參與的理由。
4. 過去環評審查會議有直播卻未上網,都應全數上網資訊公開。

 口號
刪除旁聽霸凌條款 環評擴大民眾參與
落實資訊公開 直播全數上網
旁聽要點 盡速修法

 說明:
今年由於武漢肺炎疫情因素,全世界都進行程度不一的限制活動、行為或出入場所等等。環保署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為由,限縮公民參與,議事規則要求民眾發言三分鐘後,盡速離開會場,到隔壁的旁聽室旁聽,導致有業者或環評委員提出不實發言,參與民眾也無法及時反應。同時,更禁止民眾於會議場內直播,因為委員有肖像權,委員更以擔心被剪接報導等等為由,禁止民眾直播等。倒退嚕的環保署,不是場場直播,卻場場禁止民眾直播錄影,是刻意限制民眾參與公共議題。環保署在張子敬署長領導下的作為,已經明顯民主倒退嚕!!

十年未修的旁聽要點,有許多荒謬之處,有如監獄條款,限縮了公民的參與權及知情權,同時對於環團與居民參與會議的議事規則,有許多不合理之處,就成為主席及環評委員作為霸凌環團的有力工具。

現場邀請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黨、民眾黨等衛環委員會立委,以及長期參與環保署環評審查有關的環保團體與律師們,提出他們的經驗與意見。

[行動劇開麥拉]

環保團體戴上環保署長張子敬面具,手戴拳擊手套,手套上貼著"旁聽要點"。畫面:在環評會環保團體拿起直播架準備直播,環保署長張子敬就拿出旁聽要點,禁止旁聽民眾直播,在經環保團體抗爭後,改口環評委員有肖像權,要直播也要經過委員內部討論同意才能直播,討論結果就是不能直播,環保署就說我們已經有直播,你們再亂就叫警察把你們送去法辦。環保署環評委員霸凌旁聽民眾!!

[多年來首次被禁止直播 環評委員聯手打壓彰化環保聯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吳慧君表示,過去環保團體參加環評會議都會進行錄影甚至直播,目的是讓更多關注開發案的民眾有機會透過直播遠端參與,上班族在下班後也可以觀看影片了解審查狀況,我們要求政府資訊公開,本身也盡可能落實資訊公開。
未料今年2月6日審查彰濱工業區廢棄物處理中心環差會議上,環保署突然動用落伍的旁聽要點,表示:「不得於會場攝影、錄影或錄音」,後由主席環委朱信徵詢委員意見,當天有委員詢問要求旁聽的是什麼團體,一聽到「彰化環保聯盟」,環評委員立刻舉手反對,共有三位環委游勝傑、袁菁、李培芬反對本會直播!環評委員都是各領域的專家學者,我們認為的專家學者應該是帶領國家前進的動力,但這些專家學者居然帶頭限縮公民參與,成為社會前進的絆腳石,由這些專家學者審查的開發案又有何公信力?而2月6日當天審查會議雖然環保署自己有直播,但也沒有上網公開。限縮公民參與,落伍的旁聽要點98年制定至今超過11年未修訂,早已不合時宜,應盡速修法,落實資訊公開、公民參與!

[旁聽要點就是大欺小的霸凌條款]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施月英總幹事表示,旁聽要點就是霸凌條款!!限制環團與被害者3分鐘一次發言(不管審查幾次),業者每次會議有30分鐘簡報,更不限次數回應發言!!業者汙染環境、搶奪土地,有錢有勢就可以更多話語權,受害者與環團的發言是“3分鐘 護一生",有可能嗎?。加上這屆環評委員沒有一個,是任職彰化縣大專院校。對彰化環境現況根本不了解,只聽業者片面之詞、業者自己做的環評調查,甚至不實的調查等等,環評會議只讓民眾「旁聽」,這不是啞巴吃黃連 有口說不出嗎?

2009年二林中科開發案環評審查時,環評會議禁止民眾錄影錄音,當時環保署綜計處辦人員跟我說,我們會議都有錄影錄音,如果到時真的有需要,我們都可以提供,但是最後進行訴訟時環保署卻說沒有錄影錄音無法提供;除此之外,當初環評會議也提出這會是個蚊子園區開發案,果不其然;現在彰化縣長王惠美與當初同一掛推出二林中科園區開發的利益團提,再提出二林精密機械園區開發案,這還會是一個蚊子園區。呼籲環保署署長張子敬不要讓旁聽要點,扼殺了我們賴以生存的農地、海岸、糧倉與自然環境,盡速修法開放公民參與、資訊公開,勿走回頭路。

[11年前過時旁聽要點 應盡快修正]

#民進黨林淑芬立委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已經是11年前過時的要點,不但處處限制民眾參與的機會,更難以促成真正對話。2019年5月,行政院數位政委唐鳳才在加拿大「開放政府夥伴聯盟」年會上,宣布台灣即將啟動「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研議工作,邀集各機關共同提出符合透明、課責、參與等核心價值的具體承諾,宣示台灣推動政府資訊透明的決心。結果環保署現在不但限制民眾只能發言三分鐘,發言後還被趕到隔壁的旁聽室,更限制參與的民眾錄影或直播,簡直大大打臉唐鳳政委和開放政府的政策!

#民進黨洪申翰立委表示,在這樣的現況下,民國98年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已經過時,難以符合大眾現在對程序公開透明的期待,環保署應該盡快修正要點內容,並且往更具公民參與精神的方向修正。除此之外,無論是環評主管機關或是目的事業主關機關,都應該思考在決策程序中納入更多公民參與的機制,不只是過水性質的說明會或公聽會,要能真正聽取不同聲音並納入決策參考。

目前環評制度比較偏向開發單位,旁聽原則辦法開始改革,旁聽要點應該要怎麼設,應該找環評委員、環保團體一起來談需求,

#時代力量陳椒華立委表示,以環團出身且關心參與環評十餘年的經驗,公民參與是基本權利,政府自可訂議事規則規範參與方式,但不應限縮損及公民權益。陳椒華強調,過去參與環評常受限於三分鐘發言時間,無法表達整本環評書的諸多問題,透過其他夥伴讓渡時間才能多說一點,這是環評會議旁聽要點對公民參與的不友善,所幸過去幾任署長並未嚴格執行。現在張子敬署長突然要嚴格執行,禁止讓渡發言時間,當內容繁多的環評書問題重重,人民卻受限於時間,無法向環評委員完整表達意見,就是剝奪人民發聲的權益,難以讓委員得知可能的影響。
且過去環團可錄影直播環評會議,現在突然加以禁止,改成僅限環保署自己直播,這是民主倒退嚕和打壓環保團體!環保署雖從二月起全面直播,但播完無法立即回看,錯過直播民眾無法及時回看,並在期限內表達意見。而且,環評書件網站及各場會議紀錄也沒有對應的影片連結,這樣的直播存檔是做半套!陳椒華更要求環保署應編列預算補助地方環保局添購設備,比照中央直播環評會議的做法,讓所有環評審查都公開透明,可供各界檢視。

#民眾黨賴香伶立委表示,要點只是行政命令不能夠專斷於特殊個案的裁量,要點修與不修不影響環保署廣徵民意,要點不會阻礙行政單位落實公開透明,且要點不是法規,只是內部機關的要點,作為限制公務員不濫權及怠惰的自我約束。旁聽要點只是一個行政命令,位階非常低,但位階低卻能夠訂一個三分鐘及不得公開直播,是否有違反資訊公開法規,應立即修正。環保署利用防疫期間完全落實旁聽要點以限制民眾參與,發言完後就到旁聽室等,以此為防疫理由並不充分,防疫也不應該限縮公民參與。
環保署有什麼資格,跟國家要跟多資源做有利於開發單位,需從預算上一定程度的限縮,修法上各黨要一起協助,為環境、為生態,不限縮到資訊公開。

[旁聽民眾發言只有三分鐘 公民參與流於形式]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表示,環評審查會議禁止旁聽民眾交由代理人發言,但是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0條明文規定:「當地居民依本法所為之行為,得以書面委任他人代行之」,旁聽民眾只有三分鐘的發言時間,有些民眾不善表達,願意將時間轉讓給其他利害關係人,使其意見可以更充分陳述,但是環保署卻禁止代理人發言,等同限縮公民參與。再者,縣市首長或者立委出席環評會時,經常是毫無限制地暢所欲言,旁聽民眾卻只有三分鐘發言時間,同樣都是公民,為何會有如此差別待遇?
此外,環評會進行的程序也流於表面形式上的公民參與,旁聽民眾先發言,再由環委提出意見後,開發單位再進行回應,但開發單位經常答非所問,旁聽民眾卻沒有機會再次發言回應。且環評委員除了對開發單位提問,也應向旁聽民眾提問;開發單位回應時,也應讓旁聽民眾補充意見,公民參與及溝通,就是必須意見充份地交流。
環境影響評估的立法精神,就是貴在資訊徹底公開及民眾充份參與,環評旁聽作業要點原則禁止錄影及限制發言,本來就是一個違反環評法制精神的規定,應盡速修正!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第8點旁聽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不得於會場攝影、錄影或錄音。但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人員同意者,不在此限。」美其名是為了保護參與委員之肖像權或隱私,但所有委員就任時,應有簽署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線上直播同意書,其上已清楚載明同意肖像權之使用,況該同意書之目的,即在於要求委員為其發言負責甚明。
固然每個人都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公開肖像,但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他人之肖像,並非全部違法。按法院之判斷意旨,主要是「對象是否為公眾人物」、「肖像之製作是否具備有公益性質」、「肖像之使用目的是否正當,手段是否合理、必要」,來決定是否侵害肖像權。而且肖像取得之場合是否公開,也是重要的判斷依據。
既然環保署都已經有簽署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線上直播同意書,顯然肯認環評會議之公開性與公益性,則旁聽要點第8點,還要求旁聽人員不得於會場攝影、錄影或錄音,已不合時宜,且無保護之必要。

[中央環評不開放 地方公民參與更限縮]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副執行長表示,環境影響評估的公民參與是現行政府審查中較有歷史的,然而不只在中央環保署的環評受到部分限縮,在地方政府層級的環評審查,對於開放公民參與更是不友善;甚至不少地方政府還自訂旁聽要點,比中央更加限縮。
舉例來說,現況下環評閉門審查時,媒體可以留下參與、監督,但地方政府會不讓媒體監督,甚至在審查時任意動用警察權來阻擋異音,相當不友善。應要求地方環評至少要比照中央的旁聽、參與要點,讓中央地方無落差。

[假藉疫情 真限縮公民參與]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倒退嚕的環保署,假藉疫情,真縮減民眾旁聽、錄影、錄音、直播權利,2014年273次環評大會,主席徵詢環評委員意見,最後委員同意在場旁聽民眾錄音、錄影,但不得放上Youtube。現在不准直播、錄影是怕什麼錯事嗎?即使環保署部份會議有放直播,但是會後存檔修剪過,環保署變化妝師,濃妝艷抹非真實。
旁聽要點第七條、環評民眾的意見若於環境影響評估個案審查前提出,環保署將請開發單位提出答覆說明,提供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參考。如果未能於個案審查完成前提出,環保署也會轉請開發單位處理。*結果:我曾反應過,開發單位為何沒有書面答覆環團意見?綜計處回答:「有放會議紀錄內」,事實是開發單位沒有文字回覆民眾意見,光是這點是誰允准開發單位胡亂搞?民眾意見如狗吠火車?
旁聽要點第八條、(六)本會議進行決議前,旁聽之當地居民、居民代表、相關團體均應離開會場。但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人員同意者,不在此限。
*結果:應該是徵詢「全體出席人員同意」,可是從來沒問,就趕民眾離場。
要求公開、透明的會議,民眾有監督政府的權力,環保署又將升格環資部,若如此退縮,何資格升級?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潘忠政召集人表示,觀塘三接毀藻礁案,環評過程最讓人痛心的就是:明明專案小組已經在2018年7/3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獨裁工作者的淫威下,10/8環評大會靠著官派委員絕對多數被推翻,藻礁被送上斷頭台。此案最大的獲益者是現任署長張子敬,當時他取代辭職明志的詹順貴前署長,銜上意之命當橡皮圖章為屠殺藻礁背書,之後就晉升署長。
今年328中油工作船擱淺破壞0.58公頃藻礁,刮鏟最深處高達50公分,包括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被分屍、被消失;但是主責的環保署沒有給予任何處分;六月召開因應對策審查會時,也讓我們吃閉門羹,只有在發言的時候才可以進入會場,把國家主人當乞丐對待。我就不明白開發單位、各機關代表等等的都可以坐在裡面,為什麼我們不可以?是當環團都是確診者嗎?也說個道理來聽聽!
只會秉承上意,當橡皮圖章的破壞環境幫兇如果繼續在位;其實是執政黨對價值觀的宣示,這是我比較大的感慨。 另外建議閉門會議也應該直播,因為:如果記者都可以留在現場,為什麼公民主人連看影片都不給?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葉光芃理事長表示,自從蔡政府上任後,積極啟動能源轉型將低汙染、低排碳的再生能源與燃氣發電大幅提高,尤其是再生能源提高20%,但是在台中火力發電廠在今年環評增加2部燃氣機組下,老舊的亞臨界燃煤機組並沒有隨之替換,而是作為備用機組,這是審查結論實為政治操作!旁聽只是旁聽,政府要做就是要做,有些開發案,政府就是業主,政府審自己的開發案,能不過嗎?
「旁聽」應該要限制業者三分鐘發言,政府應該多聽在地居民、利害關係人及環保團體的意見,而不是在業者已經寫了厚厚數百頁的環評書下,還要聽他們繼續發言30分鐘,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事。不公平的會議還要限縮民眾發言、禁止民眾直播,這不是真民主。還要恐嚇民眾直播,最重可能要被抓去關,這種霸凌環團與民眾的旁聽要點,真的看不下去!政府許多機關都很保守,不讓民眾公開參與公共議題審查,資訊不公開不透明,所以也呼籲政府各機關會議的審查,也開啟大門讓民眾參與旁聽。8月8日在台中(中部)與8月9日在高雄(南部)舉辦反空汙抗暖化淨零碳遊行邀請政府機關、一起走出來和民眾多溝通、聽聽民眾的聲音,旁聽不要只在會議室,才能落實旁聽要點的主要目的是讓民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