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抵換原則」抵換範圍擴大、移汙納入抵換來源 立委:政府殺人

2024-01-09 11:29


「政府是在殺人,這是很嚴重的」陳椒華下重話,修正後的空汙抵換處理原則把離島、環保金爐減量及10年以上汰舊機車排放量等來做空污抵換,可增設固定污染源(工廠)空污增量,不僅原則不合理,內容也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抵換可以自行辦理,自行辦理是什麼意思?」,再加上該修正公告前還沒開公聽會,違反行政程序正義,要求環境部暫停適用與實施111、112年修正之空污抵換原則。陳椒華強調,我們並不是在找環境部的麻煩,而是要讓執政黨知道「這是錯的」,不要忘了,各有害氣體(PM2.5、PM10等)的三級空品區都包含中南部,「中南部可是執政黨的票倉」。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明,環境部日前修正《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將空污排放增量抵換範圍,擴大到「離島地區」的空污減量可與「台灣本島」的污染增量相互抵換,並將金爐增設污染防制設施也列入,其中不只「既存」金爐增設污染防制設施可抵換,連「新設」具污染防制設施金爐也可以抵,根本牴觸過去推動「以功代金」的減燒政策。 


呼籲廢止不合理規定,實施空污總量管制為上策 


謝和霖認為,環境部不依空污法授權,全面實施空污總量管制,而只是透過環評審查指引,置入沒有效力也沒有效果的抵換處理原則,環評委員都不見得要採納,「可能在沒有要求空污增量抵換的情形下通過環評」。謝坦言,在這樣的環保政策下,難怪我國工業規模持續擴大,老舊工廠淘汰速度比不上新增工廠數,環境品質持續惡化。 

陳椒華:公告前未開公聽會,唯一協商會也未邀環團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環境部稱本案已於112年8月召開研商會議,並邀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民間團體、環保團體等共同研商,參考各界建議納入抵換處理原則云云。 

陳椒華重申,環境部於公告前都沒有召開公聽會,僅有1次研商會也沒邀集環團及受影響地區之民眾參加,「強烈懷疑環境部在說謊」,因此要求環境部應廢止111年及112年修正之「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陳暗諷,對於環境部來說,「廢止沒有困難,只是沒面子吧」。 

環境部大氣司張姓副司長表示,協調會有邀請4環團,包含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財團法人地球公民基金會、財團法人主婦聯盟、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只是都沒有出席,而環境部比較大的疏失是沒有廣泛邀請環團。(圖片來源/截圖至陳椒華直播)

環境部:辦完3場說明會後,不排除且願意在今年做再次修正 


針對抵換處理原則公告前沒開公聽會,也無邀請環團代表或產業園區鄰近居民代表,研商會也僅有廠商代表受邀,環境部大氣司張姓副司長先是強調,環境部從以前到現在修正抵換處理原則之程序皆未改變,「每一次程序都一樣」,並在公告前都有開協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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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信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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