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修法正反方立院前對壘 同轟未落實輔導
「工輔法」修法正反方立院前對壘 同轟未落實輔導
https://taronews.tw/2019/06/27/384319/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立法院將在 27 日下午繼續處理工廠輔導管理法,由於預料將會對落日條款做出決定,反對修法的環團、農民、合法工廠業者,與違章工廠上午分別前往立法院外表達意見。一方主張法不用修,明年六月直接落日,一方主張要修成無落日期限,讓低污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但雙方口徑一致的,是政府長期以來疏於管理輔導才造成這樣的狀況。
「既有的工輔法明年六月就是最後落日期限,時間到了該剷就剷、該滾就滾!不用修法!」環團、農民憤怒將稻草往立院大門丟。「一旦落日、永無寧日」「百萬員工、百萬生計」違章工廠業者則喊冤說是政府長期沒有協助他們取得工業用地,才只好在繼續農地上,表示他們只是在農地上「違章」而不是違法,「我們有繳稅、有水電、有合法外勞,怎麼是違法!」
10年輔導後僅46間合法 學者怒批把關者瀆職
「人要知恥!」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怒批身邊的違章工廠,居然敢光明正大出面要求就地合法,也不低調一點。「違章工廠不以違法為恥、執法機關不以執法為榮!」違章工廠跑到農地設廠本來就是錯的,憑什麼要政府用全體納稅人的錢輔導其合法、幫他們做污染防制、公安設施?且工業跟農業本來就不相容,國際上沒有其他國家的空間規劃是讓農工混雜,台灣要讓這些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等於要讓空間制度、土地管理法規崩盤,包括都市計劃、區域計畫與國土計畫都被架空,以後民眾還有什麼理由守法?
工輔法在 2010 年馬英九時代修法,雖提出「臨時工廠登記」,已是凌駕土地、建築、環評等法規,但至少有訂出 2020 年 6 月落日的期限,但這次的修法,卻是改名為「特定工廠登記」後,放寬到 2016 年 5 月 20 日前存在的工廠可以就地合法,戴秀雄指出,明顯是倒退。
再者,在這 10 年間,有 7000 多家取得臨時登記,但卻只有 46 間工廠經輔導後成為合法工廠,反而農地上又憑空再多出了 6000 間工廠,政府到底是如何管理與輔導的,戴秀雄批,相關公務人員都應該追究他們的瀆職。
檢舉無用 彰化環團舉辦 29 案一間不拆
彰化環保聯盟執秘吳慧君指出,彰化縣 2017 年宣告「即報即拆」後,他們一共舉報了 29 案新增違章農地工廠,但至今沒有一間遭到拆除,最多就只是斷水斷電,最近他們發現彰化又陸續多了 9 個新建的農地違章工廠,顯然就是業者根本不在乎現行工輔法明年六月的落日條款,而且早知道政府不敢拆,甚至還會發水電給他們。
因此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說已有檢舉機制不需再設公民訴訟機制,但是彰化環盟大問,檢舉到底有何用?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郭鴻儀也轟王美花說環保法規已經有公民訴訟法律,在工輔法也訂是疊床架屋,但是那些環保法規是為了污染發生後如何賠償,跟他們要預防工廠進入農地不一樣,等到已經造成污染,就算展開訴訟,就很難恢復了。
合法、違章業者成本不同 難有公平競爭
面對學者、環團、農民輪番砲轟,違章工廠業者則強調他們製造數兆產值、照顧百萬員工,是上游廠商的重要供應源,因此會「一旦落日、永無寧日」。台南市田園工廠創新協會陳明順喊冤說,工業區的土地買不起、買不到,政府長期都沒有幫忙處理。
但記者問到若政府提供更多的協助,是否就會願意遷廠工業區,陳明順卻表示,既有的工廠就算退場,土地也無法做回農地,而政府新闢工業區,還不是要再徵用農地?不如確保低污染後,讓他們就地合法,再者,他也問過員工意見,員工說不願意每天多花一個小時車程去工業區上班。
「我們有納稅、有合法外勞,我們只是在農地上這件事違章了,不是違法。」違章工廠業者這樣主張。
「這樣我們怎麼跟違章工廠競爭!」但在反對修法的陣營中,首次有合法工廠業者現身,他戴安全帽、口罩、不願透露姓名,指出合法業者要通過環評等層層審查,還有工業區的管理費、污染處理費要繳,這些成本違章工廠都不用成本差這麼多,根本是「不公不義的競爭力」,違章工廠以後就地合法了,還可以搶接公部門的案子,要合法業者怎麼競爭?
合法業者先生指出,拿工業區用地與農地一坪差了 8 萬來估算,全台 1.4 萬公頃淪為工廠的農地,等於 3.4 兆元的不當得利,更等於全台 3.8 萬家的違章工廠,平均每間得利 9 千萬元,這麼大一筆錢,政府怎麼可以拿來圖利違章工廠,放任他們打趴正派經營的合法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