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作業準則》修法 環團批越修越糟

2014-08-15 18:46

https://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14/451794/%E3%80%8A%E7%92%B0%E8%A9%95%E4%BD%9C%E6%A5%AD%E6%BA%96%E5%89%87%E3%80%8B%E4%BF%AE%E6%B3%95%E3%80%80%E7%92%B0%E5%9C%98%E6%89%B9%E8%B6%8A%E4%BF%AE%E8%B6%8A%E7%B3%9F

 

《環評作業準則》修法 環團批越修越糟

 

環團痛批環保署修訂環評準則越修越糟。洪敏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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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正在進行《環評作業準則》修法,對於已通過環評的定稿本資料,研擬修正於2年內或5年內可被其他開發案引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環保聯盟等10多個環保團體共20多人,在今天下午環保署開公聽會前先開記者會,要求環保署提出如何「確認」環評資料正確性的確認程序,且氣候變遷大事隔幾年環境變化大,《環評作業準則》恐越修越糟。
 
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秘書長王鐘銘說,依法開發單位應提供正確資料於環評審查,但目前的環評機制為開發單位出資,所製作環評資料難免有利開發單位或去除其對環境負面內容。他舉淡海一期或淡海二期一階環評書為例,開發單位多選擇性擷取對其有利資料,環保署不可由環評委員審查過就表示資料無誤,應該是建立環評資料正確無誤審查機制。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日前由開發單位所製作的環評資料,有很多通病包括)開發單位回覆內容都是避重就輕、環境調查簡單,無法反映當地環境狀況、嚴重缺少與受害者溝通達成協議或共識、沒有審查整體總量管制只有審查個案汙染量,讓各地汙染雪上加霜、通過及有條件通過開發案,完全沒有追蹤考核機制,環評審查過程與結論有許多瑕疵必須改善,不能草率修法引用2年內或5年內知已環評通過資料。(洪敏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