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既有的農地工廠多達六五五○家,佔地為一三○○多公頃,縣府建設處副處長陳威宏表示,針對無法恢復為農地、無污染的農地工廠,考慮將透過國土計畫法來解決,有條件讓其「就地合法」。但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強調,就地合法不是直接「擺爛」,而是要說清楚土地污染的底線,這才是土地正義!
由於台灣經濟發展造就各地農地工廠林立,以彰化縣來說,農地工廠有六五五○家,其中包括未登記工廠約五千家,佔地一千公頃,以及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約有一五五○家,佔地約三、四百公頃。多年來,這些農地工廠受限於土地無法合法,發展也受到侷限,而比鄰工廠的農地也受到工業廢水等污染波及,有些田地還出現反覆整治的無奈情況。
依國土計畫法 解決農地工廠問題
陳威宏表示,國土計畫法今年公布,依照四大功能分成城鄉發展區、農業發展區、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各縣市在兩年內針對未來發展需求來進行盤點,希望透過國土計畫法來正視、解決農地工廠的現況與問題。
無污染、無法恢復農地耕作優先
他說,以彰化縣目前的政策來說,只要是無污染、無法再恢復農地耕作的土地,可透過國土計畫法來解決,但也不是無條件的就地合法,除了必須符合環保規範,還要依法設置公共設施,也要依法繳交回饋金等等,才能取得合法身分,若是是污染產業,將要求遷移到工業區。至於有多少工廠可以符合上述條件,目前縣府並無詳細的統計數據。
現有農地工廠 須劃入城鄉發展區
根據國土計畫法的規定,現有的農地工廠如果要有條件原地合法,就要劃入城鄉發展區,因為城鄉發展區內有住宅、工業等土地使用規劃,而彰化縣目前草擬規劃城鄉發展區為九四○○公頃。
環團:應考量全民利益、土地正義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污染」要如何認定?是環保團體最關切的問題,因為農地工廠確實難以恢復為耕作農地,但也不能因此就讓污染繼續留在原地,以國土計畫法來進行重新規劃,應該是以全民利益、土地正義為最大考量。
施月英強調,希望政府能夠真的做到,把有污染的農地工廠遷到工業區,同時也要設立時間表,而不是讓無法合法工廠永遠存在,對於就地合法的工廠,更要嚴格把關,才能達到「土地正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