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 麥電促協金不公開,請監委立案查明

2019-03-25 22:32

20190325聯合新聞稿

麥電促協金不公開,請監委立案查明

    台塑六輕麥寮電廠(簡稱麥電)自1999年開始商轉賣電給台電,將近20年,估算到2017年底台電支付給麥電的促協金已超過28億元,一開始麥電絕口不提促協金,也未以促協金名義用在地方公益上,直到2014年雲林縣政府發現,隔年開始向麥電追討,2016年時任雲林縣長李進勇向監察院陳情,麥電隱匿台電支付的促協金,而台電未妥善監督,2018年由監委章仁香、蔡培村、楊美鈴做出調查報告,指出台電與民營電廠的合約中未規範促協金的執行方式與範圍,在電業法修正通過後,經濟部尚未依據現行「電業法」訂定並發布電力開發促協金的使用方式,要求經濟部檢討。

    促協金一直以來是大眾關注的焦點,特別是使用流向,電業法修正通過後,除了明確賦予撥用促協金的法源依據,也要求須揭露促協金的使用流向訂立監督管理辦法,然而在去年初,經濟部提出「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後,就沒有下文,電業法通過後,促協金的使用流向依舊沒有一套法制化的監督機制,只能依賴各縣市政府自主公開流向。

    麥電促協金目前提撥給雲林縣與彰化縣政府,在經濟部尚未立法前,對社會大眾始終是個謎,相關的要點制定也是麥電說了算。目前只有雲林縣政府於縣府網站公開流向,彰化縣政府似乎沒有特別就促協金的流向於縣府網站公開說明,其中彰化縣大城鄉公所,接受麥電促協金4000萬的補助捐贈興建多功能運動中心,是否有經過鄉代會的審議,還是行政機關自行向麥電申請?希望監委能立案調查清楚。故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於2019年3月25日上午10時在監察院門口召開聯合記者會,要求監委立案查明,麥電促協金的使用流向,督促經濟部儘速立法,使促協金資訊公開透明。

污染大戶回饋地方,須受全民監督,請監委立案查明麥電促協金使用流向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去年6月11日,監察委員王幼玲、楊芳婉、江明蒼、包宗和,到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巡查,當地居民向監委陳情,希望能立案查明大城鄉居民間討論有關「大城鄉拿六輕四千萬元促協金,其中八百萬是大城鄉長特支費」的傳言,同時鄉長也在現場,卻未就此疑雲說明。因而在臉書貼出「讓人噁心的大城鄉公所((聽說))拿了六輕四千萬元,鄉長拿了其中八百萬作為特支費 。該換人做鄉長了」,卻被鄉長提告毀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訴訟。我居住在大城鄉,家中小孩鼻子對空污有嚴重過敏,鄉長於2014年選前,簽署拒當六輕門神的承諾,請問拿六輕四千萬元蓋大城鄉的運動中心,難道不用資訊公開?監察委員是否已查明真相?請問麥電的促協金,是否有一套監督機制?還是六輕自行決定促協金的用途?目前的申請促協金補助地方的機制,是否有符合促協金用於地方公益的目的?

經濟部應儘速完成促協金監督條例立法,促協金使用應納入參與式預算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在2017年電業法修正通過後,於電業法第65條明文,要求經濟部須制定相關使用方式、範圍及其監督管理辦法,也要求地方政府每季須上網公告揭露促協金的使用流向。雖說去年2月經濟部已提出「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草案,但至今尚未通過,使得促協金依舊沒有一套法制化的監督機制,只能依賴地方政府自主公開流向。一直以來麥電促協金,六輕堅持以回饋金的名義補助地方建設,讓許多地方的軟硬體建設都有台塑捐助的身影,但促協金說實話就是污染大戶向當地居民買污染權的補償費用,不只是使用流向的資訊應公開透明,該怎麼使用,也該交由當地居民決定。經濟部應儘速完成促協金監督條例立法,納入參與式預算機制,強化地方環境監測與健康照護。

促協金的資訊公開與監督,不因此次毀謗罪的提起而停止

    施月英的委任律師施宇芳表示,全國國民都必須關心本訴訟案件對於環境運動者發言權所造成的箝制。六輕促協金相關爭議存在已久,而且長期以來就是雲彰地區政治人物所必須面對的嚴肅課題。資訊透明化和合理監督一直以來是公民團體堅持的方向。本案告訴人是彰化縣大城鄉鄉長蔡鴻喜。大城鄉是彰化縣與六輕議題最接近的地方。促協金美其名是回饋鄉里,但更可能變成收買地方的手段,應該要持續的公開討論與詳細檢視。因此,所有與六輕相關的案子,我們務必要確保公民不會因為合理的發言,而被政治人物用毀謗罪等刑事案件「算帳」。期待此次案件,能成為落實促協金機制透明化的基石,更希望大眾都能夠了解,對於社會重大公益事件相關發言的誹謗罪訴追,可能造成的寒蟬效應。

政治人物應接受人民檢驗,不應濫訴要人民噤聲

    反彰化台化污染發起人張淑芬表示,我家住在彰化台化廠的附近,家中有兩個就讀國小的小孩子,當時健康一直受到台化空污影響,例如鼻塞,甚至常流鼻血、睡眠品質不佳影響學習等現象,醫師已提醒要留意可能會引起突發性氣喘。當時我在要求彰化縣政府不再核發許可證給台化的行動中,質疑「當地里長拿台化錢出賣里民健康,因有里長為了台化,居然告訴大家每天抽一包香菸,身體還很健康,變相鼓勵大家抽煙,而罔顧台化空氣污染傷害彰化人,那是一級二級致癌物。」遭里長提起毀謗之訴,最後獲不起訴處分。我深信這世界還是有公義,每個政治人物是可受公評的,如果被人民質疑時,應反省自己,而不是濫訴,要人民噤聲。

麥電促協金流向為可受公評之事,請鄉長說清楚講明白,撤回告訴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執行長潘翰疆表示,彰雲兩縣沿海鄉鎮都享有六輕提供的各種贊助,這完全是公開的事,蔡鴻喜鄉長選前承諾不當六輕的門神,但當選後卻反而完全不公開六輕的促協金流向,這其中沒有弊端嗎?不能接受大眾公評嗎?施月英總幹事多年來對彰化的環境守護不遺餘力,嚴密監督各層級的政治人物,要求一個違背承諾的政治人物下台,何錯之有?如今蔡鄉長不但不針對民眾的質疑加以解釋,反而以司法手段壓迫為環境發聲的公民團體,企圖讓公民團體對六輕監督噤聲,請鄉長思考撤回告訴,並說明促協金的使用流向。

促協金事實上就是交換居民健康權,應開放民眾參與討論如何使用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表示,月英是我十多年的夥伴,一同監督很多起開發案,本次月英遭大城鄉長提起毀謗訴訟,這一直以來都是企圖騷擾公民團體監督的手段,關於促協金,經濟部能源局應出面監督促協金的流向,促協金事實上就是民眾交換健康權的代價,該如何使用,應開放民眾參與。

    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強調,電業法修正通過後,完備了長久以來促協金缺乏的法源依據,然而許多子法至今尚未通過,使得促協金依舊成為污染大戶拉攏地方支持的回饋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對於促協金的使用流向不公開,也讓當地居民產生質疑,甚至質疑相關發言,被政治人物提起毀謗之訴。

    記者會最後,民間團體齊呼「麥電促協金公開透明,請監委立案調查」、「公共議題可受公評,大城鄉長撤銷告訴」、「污染大戶回饋地方,須受公開全民監督」。請監察委員立案調查促協金的使用流向,督促經濟部儘速完成「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立法,建立促協金公開透明的監督機制,地方政府應導入促協金的參與式預算機制,也請大城鄉長撤回告訴,回應外界質疑。

出席團體:

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新聞聯絡人:

 

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 0987-25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