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清理政策-填海造島(陸)政策規劃專家會議 議題三、海洋生態及其他環境影響評估 發言意見

事業廢棄物清理政策-填海造島(陸)政策規劃專家會議

議題三、海洋生態及其他環境影響評估 發言意見

2014/08/21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總幹事施月英

 

一、     本會代表彰化縣民,反對本案在彰化沿海進行填海造陸,因為彰化是農業漁業大縣,海岸多為養殖業,彰濱又鄰近塭仔漁港,以及彰化的自來來水取自地下水,在法規大寬鬆下,有害事業廢棄物填海造陸肯定影響縣民健康與生計。日前環保署於彰化舉辦公聽會時,在地民意代表也充分表達將抗爭到底的決心,請盡速放棄在彰化用廢棄物填海造陸。

二、     請教環保署請教環保署,日本鳳凰計畫、新加坡史馬高計畫的上位主管機關是該國的哪一個機關?主要是為了瞭解這兩個計畫的目的是不是為了處理事業廢棄物,進而瞭解該2計畫作為範例之是否適合?

三、     政策環評應由工業局送審主辦,而非環保署,這角色是錯置。例如水資源政策環評應由水利署提出,工業區政策環評由工業局提出,而是這次要填的事業廢棄物屬於"產品"是經濟部認定的,也是他管的,就像砂石為產品,作為填料,填海造陸用砂石或其他產品填料,這業務是工業局所管,非環保署,又環保署主導此事更有球員兼裁判之不客觀與公正性。

四、     海洋生態評估應調查包括各區位海岸環境特色、地理、生態調查,因為每個縣市海岸海岸地質生物多樣性都不同,不能以一套全,小看台灣為世界環境多樣性之寶藏地。例如彰化海岸為泥地、觀音海岸為藻礁。其生態與地理完全不同,應詳盡說明,否則可能壤我們損失國寶級資產。

五、     應增加海洋生態的健康風險與災害評估和管理計畫,如果有毒滲出物汙染海洋該如何補救海洋環境的健康?。

六、     應增加附著物、貝類、蟹類等體內重金屬與環境賀爾蒙的施工前、施工中,營運後及長期調查監測。

七、     應增加水下文化遺產調查,以鹿港為例早期的繁華盛況,據文獻紀載,沿岸有許多沈船並未把打撈上岸保存。

八、     應評掩埋後可能以後被挖除,回復原始環境的復育生態計畫。

九、     應詳列說明”最低成本,達最高保育計畫”內容?,這計畫為經典的計畫,應該是台灣史上最厲害的保育計畫,居然可以用最低成本,應該廣為宣傳。

十、     應增加汙染海域及地下水或其他可能汙染,所造成的環境成本費用,社會經濟與在地利用原環境的就業衝擊評估與補償計畫。

十一、 應評估填海造陸及汙染,對台灣白海豚的族群衝擊。

十二、 彰濱工業區填海造陸三千多公頃的結果,是讓台灣的美食螻蛄蝦的數量族群驟降,目前只剩彰濱工業區的北側一小塊面積,彰濱工業區填掉美食螻蛄蝦最大族群的數量,目前族群數量岌岌可危。還有中科四期廢水排放彰化沿海,當時專家會議結論廢水一定要拉到外海至少水深20公尺處才有辦法溪是有毒的廢水,而這些廢水都已經過廢水處理廠處理到符合國家標準的水質,但是因為彰化海岸的特性,廢水無法在水深20公尺以下地方有效稀釋。而本案又要選在彰化海岸灘地上,恐怕讓已經污染嚴重的彰化海岸更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