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村擬設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 居民反對

2024-01-29 17:46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401290237.aspx

 

彰化大村擬設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 居民反對

2024/1/29 18:01(1/29 18:21 更新)
有民間業者規劃在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居民質疑業者沒舉辦地方說明會,縣府環境保護局卻受理審查,29日拉起白布條陳情,表達反對立場。(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傳真  113年1月29日
有民間業者規劃在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居民質疑業者沒舉辦地方說明會,縣府環境保護局卻受理審查,29日拉起白布條陳情,表達反對立場。(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傳真 113年1月29日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29日電)業者規劃在彰化縣大村鄉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居民今天至縣府環保局陳情;環保局表示,開發案應進行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非外傳開發單位沒辦說明會縣府就審查通過。

有民間業者規劃在大村鄉平和村進行「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開發計畫」,引起居民強烈反對,並質疑業者沒舉辦地方說明會,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卻受理審查,程序有問題;環保局今天召開審查會,居民齊聚抗議,並高舉「堅決反對設置黑心掩埋場」白布條。

平和村長賴居林說,村民很可憐,許多業者想到平和村山區掩埋廢棄物,出租地主彰化縣農會明知道掩埋廢棄物將造成環境萬劫不復,那塊地可植樹、造林、開發休閒農場,「什麼生意不做」,怎會租給民間業者設置掩埋場,破壞好山好水,他與村民一定抗爭到底。

彰化縣環保局說明,彰化縣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開發案,經彰化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今天審查,認定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需進入第2階段環評,開發單位應將環境影響說明書分送有關機關,並陳列或揭示30天,期滿後至當地舉辦公開說明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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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環保局表示,雙倫開發案屬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第5款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所列,應進行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開發行為,非外傳開發單位沒辦說明會就審查通過。

環保局表示,民眾對開發案若有意見,歡迎於說明會提出或會後15天內,以書面向開發單位提出,並副知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輯:黃世雅)1130129